二、名詞解釋
1.教育:教育是培養人的一種社會活動,是承載社會文化、傳遞生產經驗和社會生活經驗的基本途徑。教育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講,凡是增進人們的知識和技能、影響人們的思想觀念的活動,都具有教育的作用。狹義的教育主要指學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據一定的社會要求,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響,期望他們發生某種變化的活動。
2.教育機智:教育機智指教師創造性地運用心理學原理和教學規律,對教學過程中出現的偶發情況及時、巧妙、靈活地處理,順利完成教學任務或收到意外的教學效果的課堂教學實踐活動。
3.課程論:研究學校課程設置體系和內容結構的理論。舉凡關于課程設置、教材編寫和安排指導思想、原則和方法等均屬于課程論研究的范圍。
4.教學原則:是指根據教學目的和對教學過程規律的認識而制定的指導教學工作的基本準則。
5.智育:智育是傳授給學生系統的科學文化知識、技能,發展他們的智力和與學習有關的非認知因素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