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7】下列各種票據中,屬于《票據法》調整范圍的有()。(2005年考題)
A.匯票
B.本票
C.發票
D.支票
[答案]A、B、D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票據的種類。我國的票據包括匯票、本票、和支票三種。
【試題8】根據《票據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可以導致匯票無效的情形有()。(2005年考題)
A.匯票上未記載付款日期
B.匯票上未記載出票日期
C.匯票上未記載收款人名稱
D.匯票金額的中文大寫和數碼記載不一致
[答案]B、C、D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匯票的記載事項。出票日期和收款人名稱屬于絕對應記載事項,缺一則票據無效。票據金額以中文和數碼同時記載,兩者必須一致,不一致時,票據無效。付款日期屬于相對應記載事項,未記載付款日期的,視為見票即付。
(三)判斷題
【試題1】證券公司承銷證券時,如果未對公開發行募集文件進行核查而導致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作為承銷商的證券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2002年考題)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對承銷商的法律規定。證券公司承銷證券,應當對公開發行募集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核查。如果因為公告的招股說明書或公司債券募集辦法等有關規定披露信息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有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除發行人要承擔責任外,作為承銷商的證券公司也要承擔賠償責任。
【試題2】如果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等字樣,持票人就不能轉讓該匯票,否則該轉讓只具有普通債權讓與的效力,不發生票據法上的效力。()(2003年考題)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禁止背書的法律效力。
【試題3】如果持票人轉讓出票人記載了“不得轉讓”字樣的匯票,則該轉讓不發生票據法上的效力,而只具有普通債權讓與的效力。()(2005年考題)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禁止背書的法律效力。
【試題4】為上市公司年度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的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審計報告公開后5日內,不得買賣該上市公司股票。()(2005年考題)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證券交易一般規定。
(四)簡答題
【試題1】甲公司派業務員A赴某縣收購糧食,在與該縣乙公司簽訂糧食買賣合同后,A擬將甲公司作為收款人的一張匯票背書給乙公司,由于A和乙公司的業務員B不熟悉票據的背書規則,于是A、B委托當地農行的工作人員C代為完成背書。C將乙公司的公章蓋在了背書人欄,將甲公司的公章蓋在了被背書人欄,并將匯票交給B,之后乙公司又將該匯票背書給了丙公司,用以支付所欠的購貨款。
要求:
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簡要回答下列問題:
(1)丙公司若持該匯票提示付款,付款人應否付款?為什么?
(2)票據背書的絕對應記載事項是什么?(2004年考題)
[答案]
(1)付款人不應付款。(1分)因為背書人和被背書人的簽章位置顛倒,背書不成立。(1分)再轉讓給丙公司背書不連續。(1分)
(2)①背書人簽章[或:背書人簽字蓋章];(1分)②被背書人名稱[或:被背書人]。(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