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基本內容框架
1.基本內容框架
2.本章近四年考點分布情況:
年份 |
題型 |
考點 |
2002 |
單項1題 |
買賣合同 |
多項1題 |
格式條款 | |
判斷1題 |
效力待定合同 | |
綜合1題 |
定金數額、解除合同、違約金數額、繼續履行、一般保證責任 | |
2003 |
單項2題 |
保證人、標的物提存 |
多項1題 |
無效合同 | |
判斷1題 |
要約的概念 | |
綜合1題 |
合同的履行、合同權利轉讓、行使追索權 | |
2004 |
單項2題 |
表見代理、承諾的生效 |
多項1題 |
合同履行原則 | |
判斷1題 |
借款合同 | |
綜合1題 |
行使留置權、財產抵押、不安抗辯權、解除合同 | |
2005 |
單項1題 |
借款的利息 |
多項1題 |
要約撤銷 | |
綜合1題 |
要約、新要約、損害賠償責任、解除合同、仲裁和訴訟 |
本章重點難點
1.訂立合同的形式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有三種形式: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其中,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在實踐中,書面形式是當事人最為普遍采用的一種合同約定形式。在考試題中,一般出現的合同也是書面合同。
【應用練習】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決定是否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合同。()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合同訂立的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