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年考題
本章內容變化較大,以前的習題要有選擇的復習:
一、單選題
1.下列關于個人獨資企業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2005年)
A.個人獨資企業是獨立的民事主體
B.個人獨資企業具有法人資格
C.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D.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可是中國公民,也可以是外國公民
答案:A
解析:個人獨資企業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但是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并且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只能是中國公民。
2.2004年3月,劉、關、張三人分別出資2萬元、2萬元、1萬元設立甲合伙企業,并約定按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損益。8月,甲合伙企業為乙企業的借款提供擔保;12月因乙企業無償債能力,甲合伙企業承擔保證責任,為乙企業支付1萬元。12月底,劉提出退伙要求,關、張同意,經結算,甲合伙企業凈資產3萬元。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應退還劉的財產數額是( ) (2005年)
A.2萬元 B.1.2萬元 C.1萬元 D.0.8萬元
答案:B
解析:合伙企業的損益分配是以出資比例分配的,所以劉某在退伙的時候,應退還的財產數額是3×2/5=1.2萬元。
3.林某以個人財產出資設立-個人獨資企業,聘請陳某管理該企業事務。林某病故后,因企業負債較多,林某的妻子作為唯一繼承人明確表示不愿繼承該企業,該企業只得解散。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關于該企業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2006年)
A.由陳某進行清算
B.由林某的妻子進行清算
C.由債權人進行清算
D.由債權人申請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
答案:D
解析:根據規定,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的,清算人可以由投資人擔任,也可以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本題中由于林某病故,因此只能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
4.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合伙人當然退伙的情形是( )。(2006年)
A.合伙人在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中有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行為
B.合伙人未履行出資義務
C.合伙人被法院強制執行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D.合伙人因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答案:C
解析:根據規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 下列關于個人獨資企業法律特征的表述,符合個人獨資企業法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2007年)
A.個人獨資企業沒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B.個人獨資企業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
C.個人獨資企業具有法人資格
D.個人獨資企業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獨資企業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但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因此選項B是錯誤的;個人獨資企業是非法人企業,因此選項C是錯誤的;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因此選項D的說法是錯誤的。
6. 下列有關有限合伙企業設立條件的表述中,不符合新頒布的《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是( )。(2007年)
A.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
B.有限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樣
C.有限合伙人可以用知識產權作價出資
D.有限合伙企業登記事項中應載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稱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有限合伙企業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企業的名稱中應當標明“有限合伙”的字樣,而不能標明“普通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等字樣。
7. 下列有關普通合伙企業和合伙人進行債務清償的表述中,不符合新頒布《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是( )。(2007年)
A.合伙企業應先以其全部財產清償企業債務
B.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C.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個人債務的,債權人可自行接管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D.合伙人之間約定的虧損分擔比例對債權人沒有約束力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普通合伙企業和合伙人債務清償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個人債務的,相關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因此,選項C的說法是錯誤的,應該選。
8. 根據新頒布《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符合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人當然退伙情形的是( )。(2007年)
A.合伙人喪失償債能力
B.合伙人被宣告破產
C.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D.合伙人未履行出資義務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普通合伙人當然退伙的情形。選項D是屬于除名的情形。
9. 李某為一有限合伙企業中的有限合伙人,根據新頒布的《合伙企業法》的規定,李某的下列行為中,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2007年)
A.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B.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C.參與決定普通合伙人入伙
D.依法為本企業提供擔保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有限合伙企業的事務執行。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人不執行企業事務,不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因此選項B的說法不符合規定,應該選。
10. 根據新頒布的《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于合伙企業應當解散的情形是( )。(2007年)
A.合伙人因決策失誤給合伙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B.合伙人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C.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天
D.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無法實現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合伙企業解散的情形。根據相關規定,選項BCD均屬于合伙企業解散的情形,因此應該選擇A。
二、多選題
1. 下列關于個人獨資企業事務管理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2005年)
A.投資人不能聘用他人管理企業事務
B.投資人可以聘用他人管理企業事務
C.投資人對受托人職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D.投資人對受托人職權的限制不得對抗惡意第三人
答案:BC
解析:依據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可以聘任他人管理企業的事務,投資人對受托人職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2.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人發生的下列情形中,當然退伙的有( ) (2005年)
A.合伙人未履行出資義務
B.合伙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C.合伙人故意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D.合伙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答案:BD
解析:合伙人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都屬于除名的情形,不屬于當然退伙的情形。
3.甲、乙、丙設立一合伙企業,約定損益的分配和分擔比例為4:3:3.該企業欠丁5萬元,無力清償。債權人丁的下列做法中,正確的有( )。(2006年)
A.要求甲、乙、丙分別清償2萬元、1.5萬元、1.5萬元
B.要求甲、乙、丙分別清償2萬元、2萬元、1萬元
C.要求甲、乙分別清償2萬元、3萬元
D.要求甲清償5萬元
答案:ABCD
解析:根據規定,債權人可以按照自己確定的比例向合伙人分別要求清償或者要求某個合伙人清償全部債務,合伙人之間的約定對外無效。因此,以上四項均符合規定。
4. 甲是合伙企業合伙人,因病身亡,其繼承人只有乙。關于乙繼承甲的合伙財產份額的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有( )。(2006年)
A.乙可以要求退還甲在合伙企業的財產份額
B.乙只能要求退還甲在合伙企業的財產份額
C.乙因繼承而當然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D.經其他合伙人同意,乙因繼承而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答案:AD
解析:合伙人退伙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由其繼承人繼承合伙人在合伙企業的財產份額,成為該企業的合伙人,因此選項B和C是錯誤的。
5. 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應當具備的條件有( )。(2006年)
A.投資人須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B.有符合規定的法定最低注冊資本
C.有企業章程
D.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答案:AD
解析:根據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沒有注冊資本的限制,因此選項B的說法錯誤;個人獨資企業法律沒有規定制定企業章程,因此選項C的說法錯誤。
6. 下列有關個人獨資企業設立條件的表述中,符合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2007年)
A.投資人可以是中國公民,也可以是外國公民
B.投資人可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
C.企業名稱中不得使用“公司”字樣
D.企業必須有符合規定的最低注冊資本
答案:BC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獨資企業法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只能是中國公民,因此選項A錯誤;個人獨資企業設立條件中并沒有最低注冊資本的要求,因此選項D錯誤。
7. 根據新頒布的《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下列關于普通合伙企業合伙利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有( )。(2007年)
A.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B.合伙人可以查閱企業會計賬簿
C.合伙人可以自營與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D.執行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企業經營狀況
答案:AB
解析:本題考核普通合伙企業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不得自營與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注意,此處是法定的限制,因此選項C的說法是錯誤的;執行企業事務的合伙人“應當”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企業經營狀況,因此選項D的說法錯誤。
三、判斷題
1. 投資人在設立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申請書上沒有注明是以個人財產出資還是以家庭共有財產出資的,應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 ) (2005年)
答案:×
解析:依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沒有明確的,就不能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2. 合伙人個人負有債務的,其債權人可以代位行使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 )(2006年)
答案:×
解析:根據規定,合伙人個人負有債務的,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
3. 某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為維持其他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條件,該投資人應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2007年)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出資財產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本題中,既然已經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那么承擔責任是必須以“家庭共有財產”來承擔,而不涉及個人財產的問題。
四、簡答題
1. 甲、乙、丙三人合伙設立A企業,約定甲出資4萬元,乙出資3萬元,丙出資3萬元。三人按4:3:3的比例分配和分擔合伙損益。A企業成立后,與 B公司簽訂一購貨合同,保證人為丁。后因A企業無力償還貨款,B公司要求丁承擔保證責任,丁以未約定保證形式,只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為由拒絕。B公司遂對A企業和丁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還查明,甲對戊負有債務2萬元,戊對A企業負的債務2萬元;乙對C公司負有債務2萬元。
要求:根據上述情況和合伙企業、擔保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丁認為未約定保證形式,自己只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的觀點是否正確?為什么?
(2)戊能否將甲欠他的2萬元債務與他欠A企業的2萬元債務抵銷?為什么?
(3)若乙個人財產不足以清償對C公司的2萬元債務,則C公司可以通過何種途徑用乙在A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清償2萬元債權? (2005年)
答案:
(1)丁的觀點不正確。根據規定,未約定保證方式的,保證人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本題中B公司與丁的保證未約定保證方式,所以丁應承擔連帶責任保證責任。
(2)甲欠戊的2萬元債務與戊欠A企業的2萬元債務不能抵銷。依據規定,合伙企業中某一合伙人的債權人,不得以該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
(3)C公司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乙在A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依據規定,合伙人個人財產不足清償其個人債務的,債權人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2.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資設立A合伙企業。合伙協議的部分內容如下:由甲、乙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丙、丁不得過問企業事務;利潤和損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擔。
在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過程中,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決定聘請王某擔任合伙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因合伙企業發展良好,乙打算讓其朋友鄭某入伙。在征得甲的同意后,乙即安排鄭某參與合伙事務。
要求:根據上述情況和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相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合伙協議中關于合伙企業事務執行的約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簡要說明理由。
(2)甲聘請王某擔任經營管理人員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簡要說明理由。
(3)鄭某是否已經成為A合伙企業的合伙人?簡要說明理由。(2006年)
答案:
(1)合伙協議關于合伙企業事務執行的約定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規定,合伙企業可以委托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未接受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的事務。但注意,合伙企業處分不動產、改變企業名稱等事項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2)甲聘請王某擔任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不符合法律規定。按規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3)鄭某沒有成為(未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根據《合伙企業法》規定,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先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乙僅征得甲的同意,沒有征得丙丁的同意,故不能成為企業的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