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加股東大會特別決議事項
上市公司在1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二)上市公司設立獨立董事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并與其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
擔任獨立董事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
(2)具有《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3)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規則;
(4)具有5年以上法律、經濟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股東有權查閱獨立董事發表的獨立意見。
(三)上市公司設立董事會秘書
董事會秘書是指掌管董事會文件并協助董事會成員處理日常事務的人員。董事會秘書是董事會設置的服務席位,既不能代表董事會,也不能代表董事長。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增設關聯關系董事的表決權排除制度
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這里所稱關聯關系,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與董事會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之間存在直接或者間接的利益關系。
通常會考:不得擔任獨立董事的情況
(多選題)甲上市公司擬聘請獨立董事。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候選人中,沒有資格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的有(??)。
A、王某,因侵占財產被判刑,3年有期徒刑刑滿釋放
B、張某,甲上市公司投資的某全資子公司的法律顧問
C、趙某,個人負債100萬元到期未清償
D、李某,甲上市公司某監事的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