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概念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責任能力,是有限責任公司中的特殊類型。
(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
1、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2、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注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并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
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法律規定的股東會職權由股東行使,當股東行使相應職權作出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字后置備于公司。
4、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5、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內容不多,通常會結合幾個考點考多選題。
(多選題)李某設立了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李某的下列行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決定不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B.決定不設股東會
C.決定用公司盈利再投資設立另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D.決定由李某本人擔任公司經理和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