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有獨資公司的概念
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與一般意義上的有限責任公司相比較,國有獨資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1、公司股東的單一性。國有獨資公司的股東只有1個。
2、單一股東的特定性。國有獨資公司的股東只能是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二)國有獨資公司的特別規定
1、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制定,或者由董事會制定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2、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會職權。
3、國有獨資公司設立董事會,依照法律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的職權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授權行使職權。
4、國有獨資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
5、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兼職。
6、國有獨資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5人,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通常會考:
①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由誰制定?
②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哪些事情可以授權給董事會?有哪些事情是必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的?
③董事會的人員構造規定
④監事會的人員構造規定
(單選題)下列關于國有獨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A、國有獨資公司應當設股東會
B、國有獨資公司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C、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同意,國有獨資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經理
D、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主席由監事會成員選舉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