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企業從被投資企業分配取得的非貨幣性資產,除股票外,均應按有關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投資所得。企業取得的股票,按股票票面價值確定投資所得。
舉例:A(稅率33%)向B(稅率15%)企業投資,A占B企業20%的股權,
①其投資所得包含貨幣、非貨幣資產、B向A支付與經營無關的費用、轉增資本
②若投資所得總共是85萬,則需補繳稅款,85/(1-15%)×(33%-15%)=18萬
③若B向A企業分配設備,視為銷售設備和分配利潤來處理。
2.股權投資轉讓所得和損失的稅務處理(P194)
(1)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并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2)被投資企業發生的經營虧損,由被投資企業按規定結轉彌補,投資方企業不得調整減低其投資成本,也不得確認投資損失。
(3)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舉例:A企業向B投資,占B企業20%,同時向C企業投資,占C企業30%的股權,當A收回對B的投資,對B投資損失為80萬元,而A對C的投資收益70萬元,A企業可在稅前扣除70萬,剩下10萬元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3.以部分非貨幣性資產投資的稅務處理(P194)
(1)企業以經營活動的部分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東以其經營活動的部分非貨幣性資產向股份公司配購股票,應在投資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有關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并按規定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2)上述資產轉讓所得如數額較大,在一個納稅年度確認實現繳納企業所得稅確有困難的,經稅務機關批準,可作為遞延所得,在投資交易發生當期及隨后不超過5個納稅年度內平均攤轉到各年度的應納稅所得中。
舉例:企業A用設備投資B,先視為設備按照公允價值300萬銷售設備,再視為向B投資了300萬,上述資產轉讓所得如果數額較大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確認實現繳納企業所得稅有困難,經過稅務機關批準可以遞延所得,在投資交易發生當期以及隨后不超過5個納稅年度內平均攤轉到各年度的應納稅所得中,若資產轉讓為3億,則經過稅務機關批準,當年可以按照6000萬繳納企業所得稅
4.企業整體資產轉讓的稅務處理(P194)
(1)企業整體資產轉讓原則上應在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全部資產和進行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并按規定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2)如果企業整體資產轉讓交易的接受企業支付的交換額中,除接受企業股權以外的現金、有價證券、其他資產(以下簡稱"非股權支付額")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權的票面價值(或股本的賬面價值)20%的,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轉讓企業可暫不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舉例:A企業將資產整體轉讓給B(買方),B支付現金200萬,除此之外都是股權支付,B的非股權支付額不高于股權的票面價值20%,若股權整個價值是2000萬,則應小于股本的賬面價值20%,經過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之后,A可以暫時不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者損失。
(3)轉讓企業取得接受企業的股權的成本,應以其原持有的資產的賬面凈值為基礎確定,不得以經評估確認的價值為基礎確定。
(4)接受企業接受轉讓企業的資產的成本,須以其在轉讓企業原賬面凈值為基礎結轉確定,不得按經評估確認的價值調整。
5.企業整體資產置換的稅務處理(P195)
(1)企業整體資產置換原則上應在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全部資產和按公允價值購買另一方全部資產的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并按規定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舉例:A企業和B企業整體資產置換,A企業的資產為3000萬元,B企業的資產為3500萬元,對A視為銷售了3000萬的資產,購買了B的3500萬的資產。作為資產置換交易補價500作為資產置換交易補價的貨幣性資產占換入總資產公允價值不高于25%,500/3500〈25%,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資產置換雙方企業均不確認資產轉讓的所得或損失。
(2)如果整體資產置換交易中,作為資產置換交易補價(雙方全部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的貨幣性資產占換入總資產公允價值不高于25%的,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資產置換雙方企業均不確認資產轉讓的所得或損失。
(七)特殊收入的處理
1.境外收入(P196)
(1)定率抵扣法
不區分免稅和非免稅項目,統一按境外應納稅所得額16.5%的比例進行抵扣。
(2)分國(地區)不分項抵扣法
境外所得稅稅款扣除限額=境內、境外所得按稅法計算的應納稅總額×(來源于某國或地區的所得÷境內、境外所得總額)
【解釋】境外收入的處理程序:(1)單獨計算國內收入的應納所得稅額;(2)如果境外適用稅率低于33%,需將"稅后"的境外所得還原成"稅前"數據;用稅前數據×"稅率差",計算境外收入需要補繳的稅款;(3)企業應納所得稅額=境內應納所得稅額+境外所得應補繳的稅款。
【例題】某企業2006年來自境內的所得為1419萬元,其中包括購買企業債券利息收入9萬元,購買國債利息收入13萬元;來自境外的所得為300萬元,該所得已在境外按25%的稅率繳納了所得稅。該企業采用分國(地區)不分項抵扣法計算抵扣所得稅,境內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33%。
要求:計算該企業2006年應納所得稅額。
【答案】
(1)境內所得應納所得稅額=(1419-13)×33%=463.98(萬元)
(2)境外所得應補繳所得稅額=300/(l-25%)×(33%-25%)=32(萬元)
(3)應納所得稅額:463.98+32=495.98(萬元)
2.聯營企業(P197)
聯營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一律先就地繳納所得稅,然后再進行分配。補繳所得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1)來源于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投資方分回的利潤額÷(1-聯營企業所得稅稅率)
(2)應納所得稅額=來源于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投資方適用稅率
(3)稅收扣除額=來源于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聯營企業所得稅稅率
(4)應補繳所得稅額=應納所得稅額-稅收扣除額
舉例:A企業(適用稅率33%)從聯營企業B(適用稅率15%)分回稅后利潤85萬元,B企業應補繳所得稅=85÷(1-15%)×(33%-15%)=18萬元。
【解釋1】企業對外投資分回的股息、紅利收入,比照聯營企業的規定進行納稅調整。
【解釋2】由于地區(指經濟特區和浦東新區)稅率差異,中方企業單位從中外合資企業分回的稅后利潤,應比照聯營企業的規定,依法補稅。
(八)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
1.企業所得稅的征收方式(P202)
企業所得稅的繳納實行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的辦法。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后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例題1】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企業所得稅的征收辦法是(?。#?003年)
A.按月征收B.按季計征,分月預繳C.按季征收 D.按年計征,分月或分季預繳
【答案】D
【例題2】我國企業所得稅適用的稅率屬于( )。(2003年)
A.比例稅率 B.超額累進稅率C.定額稅率 D.超率累進稅率
【答案】A
【例題3】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實行獨立經濟核算應當同時具備的條件有(?。#?003年)
A.獨立建賬 B.獨立計算盈虧
C.在銀行開設結算賬戶 D.獨立編制財務會計報表
【答案】ABCD
【例題4】某公司因只能準確核算成本費用支出,不能準確核算其收入總額,被當地稅務機關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2006年該公司的成本費用支出額為210萬元,經稅務核定的應稅所得率為30%,則該公司2006年應納稅所得額為(?。┤f元。
A.63 B.70 C.90 D.105
【答案】C
【解析】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210/(1-0.3)×0.3=90萬元。
【例題5】某小型企業2006年1月20日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報2005年度取得收入總額150萬元,發生的直接成本120萬元、其他費用40萬元,全年虧損10萬元。經稅務機關檢查,其成本、費用無誤,但收入總額不能準確核算。假定應稅所得率為20%,按照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辦法,該小型企業2005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
A.7.92萬元 B.9.90萬元 C.10.56萬元 D.13.20萬元
【答案】D
【解析】應納企業所得稅=(120+40)÷(1-20%)×20%×33%=13.20(萬元)。
2.企業所得稅預繳及匯算清繳的計算
(1)企業所得稅按月(季)預繳的計算
應納所得稅額=上年應納稅所得額×1/12(或1/4)×33%
(2)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的計算
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33%
多退少補所得稅額=全年應納所得稅額-月(季)已預繳所得稅額×12(或4)
3.申報納稅期限(P204)
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無論盈利或虧損,都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后15日內,年度終了后45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報表和預繳所得稅申報表。
【解釋】年度"納稅申報"的期限為45日,"匯算清繳"的期限為4個月。
【相關連接】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4.企業所得稅納稅地點(P203)
除經批準實行統一合并納稅外,企業所得稅由納稅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其所在地是指納稅人的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
【例5-5】某國有工業企業,共有職工280人,2005年度生產經營情況如下:
(1)產品銷售收入4600萬元;其他業務收入400萬元。
(2)產品銷售成本3800萬元;應繳納增值稅80萬元,營業稅14萬元,城市維護營業稅14萬元,城市維護建設設稅和教育費附加6萬元。
(3)銷售費用120萬元;財務費用28萬元;管理費用232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30萬元。
(4)營業外支出100萬元。其中,向主管部門捐款70萬元,通過當地民政部門向一老年服務機構捐款20萬元,向技術監督部門繳納罰款10萬元。
(5)從聯營企業分回稅后利潤17萬元,聯營企業適用15%的所得稅稅率。
該企業其他有關資料如下:
(1)2005年當地政府確定的人均月計稅工資標準為800元(自2006年7月1日起,國家將企業工資支出的稅前扣除限額調整為人均每月1600元,本題計算時不予考慮),全年直接計入各項成本、費用中的實發工資總額320萬元,計提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56萬元;
(2)截至2005年底,已預繳所得稅200萬元。
(3)該企業適用33%的企業所得稅稅率。
該企業對2005年度應納所得稅進行了如下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4600(產品銷售收入)+400(其他業務收入)
-3800(產品銷售成本)-14(營業稅)-6(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120(銷售費用)-28(財務費用)-232(管理費用)
-100(營業外支出)+17(聯營企業分回利潤)
=717(萬元)
應納所得稅額=717×33%=236.61(萬元)
應補繳所得稅=236.61-200=36.61(萬元)
由于該企業發生重大人事變更,直至2006年2月20日,該企業才向稅務機關報送了納稅申報表及其他相關資料。
根據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以及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該企業計算2005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時有哪些錯誤之處?應如何進行納稅調整。
(2)計算該企業2005年度應繳納的年得稅稅額,匯算清繳應補繳或退回的稅款。
(3)該企業于2006年2月20日進行納稅申報是否符合規定?并說明理由。
解析:
(1)該企業計算2005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時有下列錯誤之處
①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超過規定標準。根據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標準=1500×5‰+(4600+400-1500)×3‰=18(萬元)
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0-18=12(萬元)
②將向主管部門的捐款,以及交納技術監督部門罰款在稅前予以扣除不符合規定。
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70+10=80(萬元)
③未將聯營企業分回利潤還原收入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7÷(1-15%)-17=3(萬元)
④按實發工資在稅前進行了扣除
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20-268.8=51.2(萬元)
⑤按實際計提的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在稅前進行了扣除。
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268.8×(2%+14%+1.5%)=47.04(萬元)
應調增應納所得稅額=56-47.04=8.96(萬元)
(2)調整計算該企業2005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717+12+80+3+51.2+8.96=872.16(萬元)
應納所得稅額=872.16×33%=287.81(萬元)
聯營企業分回的稅后利潤已繳稅款=20×15%=3(萬元)
2005年度該企業應繳所得稅額=287.81-3=284.81(萬元)
應補繳所得稅=284.81-200=84.81(萬元)
(3)該企業于2006年2月20日進行納稅申報不符合規定。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規定,納稅義務人在年度終了后45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該企業于2月20日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已超過了納稅申報期限
(5)業務招待費(P186)
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在1500萬元以下的(含1500萬元)的,稅前扣除標準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凈額的5‰;在1500萬元以上的(不含1500萬元)的,稅前扣除標準,不超過該部分銷售(營業)收入凈額的3‰。
舉例:某企業2006年全年銷售收入凈額為2000萬元,招待費支出12萬元,其招待費的扣除標準=1500×0.5%+500×0.3%=9萬元,應調增額=12-9=3(萬元)。
【解釋1】在計算業務招待費時,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但不包括營業外收入。
【解釋2】納稅人從聯營企業分回的稅后利潤或者從股份制企業分回的股息,不再作為計提業務招待費的基數。
【例題1】某公司2003年營業收入凈額為1000萬元,該公司當年發生業務招待費15萬元,且能提供有效憑證。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抵扣的業務招待費為(?。┤f元。(2004年)
A.15 B.10 C.5 D.3
【答案】C
【解析】可以抵扣的業務招待費=1000×5‰=5萬元。
【例題2】某超市2005年度銷售收入凈額為8000萬元,全年發生業務招待費35萬元,且能提供有效憑證。該超市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的業務招待費為(?。┤f元。(2006年)
A.40 B.35 C.27 D.24
【答案】C
【解析】業務招待費的準予扣除額=1500×5‰+(8000-1500)×3‰=27萬元。
【例題3】某公司2006年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其他業務收入800萬元,營業外收入200萬元。2006年發生業務招待費15萬元,且能提供有效憑證。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準予在稅前抵扣的業務招待費為(?。┤f元。
A.15 B.10 C.8.4 D.9
【答案】C
【解析】(1)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但不包括營業外收入;(2)準予在稅前抵扣的業務招待費=1500×0.5%+300×0.3%=8.4萬元。
(6)保險費用(P186)(P188)
準予在稅前扣除的保險費用包括:
①納稅人按規定上交保險公司或者勞動保險部門的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和待業保險基金。
②納稅人參加財產保險和運輸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用。
③納稅人按國家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險費。
④納稅人為全體雇員按照國家規定向稅務機關、勞動保障部門或其指定機構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基本失業保險費,按經省級稅務機關確認的標準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險金。
【解釋1】納稅人為其投資者或雇員個人向商業保險機構投保的人壽保險、財產保險,以及在基本保險以外為雇員投保的補充保險,不得在稅前扣除。
【解釋2】企業為"全體雇員"按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或標準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可以在稅前扣除。
(7)固定資產租賃費(P186)
①納稅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從出租方取得的固定資產,其符合獨立納稅人交易原則的租金,可根據受益時間均勻扣除;
舉例:A企業將設備經營出租給B企業,A屬于出租方,B屬于承租方,如果租期為1年,租金是30萬元,因為經營租賃,設備的所有權沒有發生轉移,設備來由出租方來提折舊,承租方對這個設備是不能提折舊的,30萬的租金是允許在稅前扣除的。假如設備從2006年10月1日出租,06年的應納稅所得額應調增30-30×3/12。
②納稅人以融資租賃方式從出租方取得的固定資產,其租金支出不得直接扣除,但可按規定提取折舊費分期扣除。
舉例:A企業從B企業購買一個設備,A向C公司融資,設備的原值400萬,A和C在簽訂融資租賃合約定,A方每年向C支付100萬元的租金,連續支付5年,5年后設備的所有權歸A所有。A對設備提折舊,租金不允許稅前扣除,如果A在06年度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100萬的租金稅前扣除,調增額是100-400×(1-5%)/10。
【例題】納稅人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對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而發生的租賃費,可以直接從企業收入總額中一次扣除。( )(2001年)
【答案】×
(8)壞賬損失和壞賬準備金(P187)
①納稅人發生的壞賬損失,原則上應按實際發生額據實扣除;
②經報稅務機關批準,也可提取壞賬準備金。經批準可提取壞賬準備金的納稅人,除另有規定者外,壞賬準備金提取比例一般不得超過年末應收賬款余額的5‰。
舉例:企業在06年12月31日時年末應收賬款余額共2000萬,該企業提取的壞賬準備金是100萬,調增額=100-2000×5‰=90(萬元)
【例題】某企業(非保險企業)2006年末應收賬款余額2000萬元,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該企業提取的壞賬準備金不得超過(?。┤f元。
A.100 B.200 C.50 D.10
【答案】D
(9)會員費(P187)
①納稅人加入工商業聯合會繳納的會員費,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
②納稅人按省級以上民政、物價、財政部門批準的標準,向依法成立的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繳納的會費,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允許在稅前扣除。
(10)固定資產轉讓費用(P187)
納稅人轉讓各類固定資產發生的費用,經審核后允許扣除。
(11)差旅費、會議費、董事會費(P187)
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差旅費、會議費、董事會費,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能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則,不能在稅前扣除。
(12)匯兌損益
(13)支付給總機構的管理費
(14)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P187)
①納稅人每一年度發生的廣告費支出,除特殊行業另有規定外,不超過銷售收入2%的,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
②糧食類白酒(含薯類白酒)廣告費不得在稅前扣除。
③制藥、食品(包括保健品、飲料)、日化、家電、通信、軟件開發、集成電路、房地產開發、體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特殊行業的企業,每一納稅年度可在銷售(營業)收入8%的比例內據實扣除廣告支出,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
舉例:
1.甲企業06年收入10000萬,廣告費1000萬元,在計算利潤總額時1000萬元的廣告費被扣除,應納稅所得額的調增額是1000-10000×2%=800(萬元)。
2.如果企業全年收入1億,發生的廣告費1000萬,該企業是生產糧食類白酒的企業,廣告費不能扣除,因此1000萬的廣告費要全額的調增。
3.如某制藥企業06年收入1億,發生廣告費1000萬,則應納稅所得額的調增額=10000-1000×8%=200(萬元)。
④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在不超過銷售收入5‰的范圍內,可據實扣除;超過5‰的部分當年不得扣除,以后年度也不得扣除。
⑤對電信企業實際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可按主營業務收入的8.5%在企業所得稅前合并計算扣除。
【解釋】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但不包括營業外收入。
【例題1】某糧食類白酒企業2006年度發生廣告費1000萬元,銷售收入8000萬元。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對廣告費的正確處理方法是(?。?。
A.不超過銷售收入2%的,可據實扣除B.不超過銷售收入8%的,可據實扣除
C.不超過銷售收入8.5%的,可據實扣除D.不得在稅前扣除
【答案】D
【解析】糧食類白酒(含薯類白酒)廣告費不得在稅前扣除。
【例題2】某企業2006年度的銷售收入為2000萬元,發生業務宣傳費20萬元。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該企業2006年度準予在稅前扣除的業務宣傳費為()萬元。
A.40 B.60 C.9 D.10
【答案】D
【例題3】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在不超過銷售收入5‰的范圍內,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
【答案】×
【解析】超過5‰的部分當年不得扣除,以后年度也不得扣除。
(15)傭金(P188)
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
(三)不得扣除項目(P188)
1.資本性支出。
舉例:甲企業購進2000萬的固定資產,借款2000萬,發生的借款費用120萬元,2000萬是資本性支出不允許扣除,如9月1日結算投入使用,投產之前的借款費用計入資產成本,不允許扣除的,投產之后的借款費用是允許扣除的。
2.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
3.違法經營的罰款、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4.稅收滯納金、罰金和罰款。
【解釋】納稅人逾期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規定加收的罰息,不屬于行政性罰款,允許在稅前扣除。
舉例:甲企業被工商部門處理10萬元的罰款,行政罰款不允許稅前扣除;被司法機關處于10萬元的罰金,不允許扣除;稅務機關對企業的10萬元的稅收滯納金,不允許稅前扣除;企業到期不還銀行的錢,銀行對企業罰息10萬元,這是合同的違約金,不屬于行政性罰款,罰息允許在稅前扣除。
5.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
6.各種贊助支出。
7.銷售貨物給購貨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
8.為其他獨立納稅人提供與本身應納稅收入無關的貸款擔保,因被擔保方不能還清貸款而由該擔保納稅人承擔的本息,不得在稅前扣除。
舉例:A企業向B銀行貸款1000萬,企業C為其提供擔保,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A到期不能償還,由擔保人C償還了1000萬,在計算C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其擔保支出是不允許稅前扣除。
9.納稅人的存貨跌價準備金、短期投資跌價準備金、長期投資跌價準備金、風險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以及稅法規定可以提取的準備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準備金,不得扣除。
【相關連接】"壞賬準備金"可以按照年末應收賬款余額的5‰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