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理財產品概述
第二節 銀行代理理財產品
考點:銀行代理理財產品概述(★★)【點擊試聽>>個人理財考點講解】
1.銀行代理理財產品類型
銀行代理服務類業務簡稱代理業務.指不構成商業銀行表內資產負債業務。給商業銀行帶來非利息收入的業務。
銀行代理理財產品類型比較多,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共開展了約幾十種的代理業務,包括基金、保險、國債、信托產品、貴金屬以及券商資產管理計劃等。
2.銀行代理理財產品銷售基本原則
(1)適當性原則:在銷售代理理財產品時,要綜合考慮客戶所屬的人生周期以及相匹配的風險承受能力、客戶投資目標、投資期限長短、產品流動性等因素,為客戶建議適合的產品。
(2)客觀性原則:在向客戶建議產品時.銀行從業人員應客觀地向客戶說明產品的各種要素,讓客戶在購買產品前對產品類型、特點、購買方式、投資方向、收益預期、市場風險等有全面的了解。
(3)避免利益沖突原則。銀行在代銷金融產品時應避免與客戶利益發生沖突.盡職調查、產品篩選和產品銷售之間應相互獨立。避免銀行與產品委托人以及銀行與客戶的利益沖突。
備考提示
銀行代理業務與銀行其他業務的最主要區別在于其不構成銀行表內資產負債,給銀行帶來的是非利息收入。
注意對銀行代理業務的考查,可能會出判斷題;銀行代理理財產品的銷售原則易考多選題.熟記“適當性”“客觀性”和“避免利益沖突”這三個基本原則。今年新版教材中加入了“避免利益沖突原則”.“適用性”改為“適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