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4】信貸業務到期處理——貸款償還操作及提前還款處理
1.貸款償還的一般操作過程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借款人有義務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清償貸款本息,銀行有權利依照合同約定從借款人賬戶上劃收貸款本金和利息;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歸還貸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加付利息。
貸款償還的一般操作過程可簡要歸納如下。
(1)業務操作部門向借款人發送還本付息通知單
☆ 為了確保貸款的歸還,除了在貸款合同中確定還款計劃和違約責任條款外,業務操作部門還應按規定時間向借款人發送還本付息通知單,督促借款人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 還本付息通知單應載明:貸款項目名稱或其他標志、還本付息的日期、當前貸款余額、本次還本金額、付息金額以及利息計算過程中涉及的利率、計息天數、計息基礎等。
(2)業務操作部門對逾期的貸款要及時發出催收通知單
☆借款人收到還本付息通知單后,應當及時籌備資金,按時還本付息。
☆在還本付息日當天營業時間終了前,借款人未向銀行提交償還貸款本息的支票(人民幣)或支取憑條(外幣)的,并且其償債賬戶或其他存款戶中的存款余額不足以由銀行主動扣款的,該筆貸款即為逾期貸款。
(3)對逾期貸款的處理
① 業務操作部門對逾期的貸款要及時發出催收通知單,做好逾期貸款的催收工作,以保證信貸資產的質量,提高貸款的收息率。
② 貸款逾期后,銀行不僅對貸款的本金計收利息,而且對應收未收的利息也要計收利息,即計復利。
③ 在催收的同時,對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的貸款,應當按規定加罰利息,加罰的利率應在貸款協議中明確規定;應收未收的罰息也要計復利。
④ 對不能歸還或不能落實還本付息事宜的,應督促歸還或依法起訴。
⑤ 同時,銀行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準備金,并按照核銷的條件和程序核銷呆賬貸款及應收款項。
2. 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的操作過程
(1)含義:提前歸還貸款(以下簡稱“提前還款”)指借款人希望改變貸款協議規定的還款計劃,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由借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行同意,縮短還款期限的行為。
(2)借款人有義務按照貸款協議規定的還款計劃按時還本付息。如果借款人出于某種原因(如貸款項目效益較好)希望提前歸還貸款,應與銀行協商,提前向銀行遞交提前還款計劃,在征得銀行的同意后,才可以提前還款。因提前還款而產生的費用應由借款人負擔。
(3)借款人與銀行可以在貸款協議的“提前還款”條款中,約定提前還款的前提條件及必要的手續。“提前還款”條款可以包括以下內容:
① 未經銀行的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② 借款人可以在貸款協議規定的最后支款日后、貸款到期日前的時間內提前還款;
③ 借款人應在提前還款日前30天(或60天)以書面形式向銀行遞交提前還款的申請,其中應列明借款人要求提前償還的本金金額;
④ 由借款人發出的提前還款申請應是不可撤銷的,借款人有義務據此提前還款;
⑤ 借款人可以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本金,如果償還部分本金,其金額應等于一期分期還款的金額或應為一期分期還款的整數倍,并同時償付截至該提前還款日前一天(含該日)所發生的相應利息,以及應付的其他相應費用;
⑥ 提前還款應按貸款協議規定的還款計劃以倒序進行;
⑦ 已提前償還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貸;
⑧ 對于提前償還的部分可以收取費用。
(4)借款人提前還款后,銀行應將收回的資金安排新的貸款。
(5)對于銀行轉貸款而言,國內借款人向銀行的提前還款與銀行作為借款人向國外銀行的提前還款,通常有“掛鉤”和“脫鉤”兩種業務模式。“掛鉤”即國內借款人向銀行的提前還款,是以銀行向國外貸款行提前還款為前提,同步進行。“脫鉤”即或者國內借款人向銀行提前還款,或者銀行向國外貸款行提前還款,二者不同步。例如,銀行認為過去借入資金的籌資成本過高,而目前市場利率較低,銀行可以向國外貸款行申請提前還款,并以較低的籌資成本借人新的資金,這樣銀行就可獲得更大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