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廣大考生了解銀行從業考試重難點及出題方向,使考生對所有知識點有足夠透徹的印象和理解,233網校整理了銀行從業資格考試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第二十章銀行監管體制考點:第二節我國的銀行監管框架。
第二十章 銀行監管體制:第二節我國的銀行監管框架(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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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1我國銀行監管的歷史
1984年以來,我國銀行監管治理隨著金融監管體制的演變和監管重點的變化而隨時調整、演化,其演變過程可以劃分為四個主要階段。
(一)初步確立階段(1984--1993年)
(二)探索成形階段(1994--1997年)
(三)改革調整階段(1998--2003年)
(四)形成完善階段(2003年至今)
考點2銀行監管的四個層次
(一)銀行自我監管
(二)外部監管
(三)行業自律
(四)市場約束
考點3我國當前銀行監管的框架
完善的審慎監管框架主要包括三大組成部分:一是審慎全面的監管規則;二是行之有效的監管工具;三是科學合理的監管組織體系。
(一)我國的銀行監管規則
銀行業監管規則體系主要由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四個層次構成,法律、行政法規是基礎和主干,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構成了實際監管工作中的依據和準繩。
(二)我國的銀行監管工具
我國傳統的監管工具主要包括流動性、撥備覆蓋率、風險集中度、不良資產率,近年來,在國際金融危機、第三版巴塞爾資本協議發布的背景下,中國銀監會于2011年4月27日公布了中國銀監會關于中國銀行業實施新監管標準的指導意見,陸續引入或更新了資本、撥備、流動性、杠桿率等銀行監管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