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法學習筆記
納稅義務人關注:對于中外合作開采石油、天然氣的企業,不是資源稅的納稅人義務人。他們是征收礦區使用費,可能比資源稅的稅負要高吧。
資源稅是采取從量定額的辦法征收的。
資源稅的稅目關注:(1)人造石油不征稅;(2)煤礦生產的天然氣不征稅,這個其實就是那個煤礦瓦斯,這個東西太危險了,把它采取出來,好好的利用,而不能將期成立煤礦工人的殺人武器。這一點規定,請和(P190)的稅收優惠規定(五)進行對比、聯系。(3)除原煤征稅外,洗煤、選煤和其他煤炭制品均不征稅。(4)納稅人在開采主礦過程中拌采的其他應稅礦產品,未單獨規定適用稅率的,一律按主礦產品的稅目征稅。
資源稅的課稅數量,這個比較簡單,主要關注:(1)礦選比=精礦數量/耗用原礦數量。(2)納稅人自產的液體鹽加工成固體鹽,按固體鹽征稅,液體鹽不征稅,納稅人以外購的液體鹽加工成固體鹽,其加工固體鹽所耗用的液體鹽已納稅額準予扣除。
應納稅額的計算,可以說也很簡單,但書里面連續舉了四個例題,我想,就四個例題應引起關注:(1)鐵礦石減按40%征稅;(2)精選礦如何還原為車會的原礦數量。(3)對于未分別核算的礦產品,除適用高稅率外,其應享受的減免稅不予減免和享受。如(P189)例題[7-4]中的鐵礦石,本可以享受減征40%征稅的優惠,因沒有與其它礦石分開核算,所以這些未分開核算的礦石不僅按高稅率征稅,而且不能享受稅收優惠了。這一點規定,請看(P190)的稅收優惠規定(四)。
征收管理關注:(1)納稅人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開采的,一律在開采地納稅。(2)代扣代繳的資源稅,向收購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