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六
某工程,建設單位委托監理單位實施施工階段監理,按照施工總承包合同約定,建設單位負責空調設備和部分工程材料的采購,施工總承包單位選擇樁基施工和設備安裝兩家分包單位。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1:在樁基施工時,專業監理工程師發現樁基施工單位與原申報批準的樁基施工分包單位不一致。經調查,施工總承包單位為保證施工進度,擅自增加了一家樁基施工分包單位。
事件2:專業監理工程師對使用商品混凝土的現澆結構驗收時,發現施工現場混凝土試塊的強度不合格,拒絕簽字。施工單位認為,建設單位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質量存在問題。建設單位認為,商品混凝土質量證明資料表明混凝土質量沒有問題。經法定檢測機構對現澆結構的實體進行檢測,結果為商品混凝土質量不合格。
事件3:空調設備安裝前,監理人員發現建設單位與空調設備供應單位簽訂的合同中包括該設備的安裝工作。經了解,由于建設單位認為供貨單位具備設備安裝資質且能提供更好的服務,所以在直接征得設備安裝分包單位書面同意后,與設備供應單位簽訂了供貨和安裝合同。
事件4:在給水管道驗收時,專業監理工程師發現部分管道滲漏。經檢查,是由于設備安裝單位使用的密封材料存在質量缺陷所致。
【問題】
1.寫出項目監理機構對事件1的處理程序。
2.針對事件2中現澆結構的質量問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是否應承擔責任?說明理由。
3.事件3中,分別指出建設單位和設備安裝分包單位做法的不妥之處,說明理由,寫出正確做法。
4.寫出專業監理工程師對事件4中質量缺陷的處理程序。
回答:1.項目監理機構對事件1的處理程序:首先要求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后增加的樁基施工分包單位提出暫停施工,并要求施工總承包單位報送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和分包單位有關資質資料,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審查總承包單位報送的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和分包單位有關資質資料,符合有關規定后,由總監理工程師予以簽認。
2.(1)針對事件2中現澆結構的質量問題,建設單位應承擔責任。
理由:建設單位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質量存在問題。
(2)針對事件2中現澆結構的質量問題,監理單位不應承擔責任。
理由:監理單位已履行了職責。
(3)針對事件2中現澆結構的質量問題,施工總承包單位應承擔責任。
理由:施工總承包單位不應該使用不合格的商品混凝土。
3.(1)事件3中,建設單位做法的不妥之處:建設單位與空調設備供應單位簽訂的合同中包括該設備的安裝工作。
理由:建設單位沒有權利簽訂設備安裝分包合同。
正確做法:設備安裝分包合同應由施工總承包單位與設備安裝分包單位簽訂。
(2)事件3中,設備安裝分包單位做法的不妥之處:設備安裝分包單位書面同意建設單位與設備供應單位簽訂供貨和安裝合同。
理由:設備安裝分包單位沒有此權利。
正確做法:應該經施工總承包單位同意,并辦理相應的合同變更手續,供貨單位從事安裝工程施工的資質及能力應經監理單位審核批準。
4.專業監理工程師對事件4中質量缺陷的處理程序:專業監理工程師填寫“不合格項處置記錄”,要求施工總承包單位提報技術處理方案,經批準后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對其補救方案進行確認,跟蹤處理過程,對處理結果進行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