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背景:
某工程,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承擔施工招標代理和施工階段監理任務施工單位。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1:監理單位編制施工招標文件時,建設單位提出投標人資格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投標人近5年獲得過魯班獎;
(2)投標人為本省企業;
(3)擁有國有股份;
(4)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事件2:施工單位甲與建設單位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簽訂合同后,施工單位甲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了分包單位乙的資格報審材料,包括營業執照、特殊行業施工許可證、分包單位業績及擬分包工程的內容和范圍。項目監理機構認為分包單位資格報審材料不全,要求施工單位補充提交相應材料。
事件3:基礎工程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巡視時發現施工單位采用了的一項新工藝,但未向項目監理機構報審過。
事件4:主體裝修工程施工時,施工單位發現圖紙錯誤,導致工程局部無法正常進行。施工單位采取措施后,未影響工期,但造成了工人窩工等損失。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變更設計和費用索賠的申請。
問題:
1.逐條指出事件1中監理單位是否應采納建設單位提出的要求,分別說明理由。
2.事件2中,施工單位還應補充提交哪些材料?
3.寫出監理工程師對事件3的處理程序。
4.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規定,寫出事件4中項目監理機構處理變更設計和費用索賠的程序。
回答:1.事件1中:
(1)投標人近5年獲得過魯班獎的要求不能采納。理由:招標人不得以獲得魯班獎排斥潛在投標人。
(2)投標人為本省企業的要求不能采納。理由:招標人不得以地區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
(3)投標人擁有國有股份的要求不能采納。理由:招標人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政策。
(4)投標人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要求應該采納。理由:投標人必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2.施工單位還應補充提交的材料包括: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專職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上崗證。
3.事件3中的處理程序為:
(1)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總監理工程師;
(2)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工程暫停令》;
(3)要求建安工程施工單位申報相應的施工工藝措施和證明材料;
(4)組織專家進行專題論證;
(5)經審定通過后予以簽認并下達《工程復工令》。
4.事件4中,項目監理機構處理變更設計的處理程序如下:
(1)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變更設計申請,同意后提交建設單位;
(2)項目監理機構取得設計變更文件后結合實際情況對變更費用進行評估;
(3)總監理工程師就評估情況與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協調;
(4)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單;
(5)項目監理根據工程變更單監督施工單位實施。
項目監理機構費用處理索賠的程序如下:
(1)審查索賠申請,符合索賠條件時予以受理;
(2)對費用索賠與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協商;
(3)在合同約定時限內簽署索賠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