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某工程項目在設計文件完成后,業主委托了一家監理單位協助業主進行施工招標和實施施工階段監理。監理合同簽訂后,總監理工程師分析了工程項目規模和特點,擬按照組織結構設計、確定管理層次、確定監理工作內容、確定監理目標和制定監理工作流程等步驟,來建立本項目的監理組織機構。
【問題】
1.監理組織機構建立步驟有何不妥?應如何改正?
2.常見的監理組織結構形式有哪幾種?若想建立具有機構簡單、權力集中、命令統一、職責分明、隸屬關系明確的監理組織機構,應選擇哪一種組織結構形式?
3.施工招標前,監理單位編制了招標文件,主要內容包括:①工程項目綜合說明;②設計圖紙和技術資料;③工程量清單;④施工方案;⑤主要材料與設備供應方式;⑥保證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的主要技術組織措施;⑦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⑧施工項目管理機構;⑨合同條件。施工招標文件內容中哪幾條不正確?為什么?
4.為使監理工作規范化進行,總監理工程師擬以工程項目建設條件、監理合同、施工合同、施工組織設計和各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的監理實施細則為依據,編制施工階段監理規劃。監理規劃編制依據有何不恰當?為什么?
回答:1.設置步驟中不應包含“確定管理層次”,其他步驟順序不對。正確步驟是:確定項目監理目標、確定監理工作內容、進行組織結構設計、制定監理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2.常見組織結構形式有直線制、職能制、直線職能制和矩陣制。建立具有機構簡單、權力集中、命令統一、職責分明、隸屬關系明確的監理組織機構,應選擇直線制監理組織。
3.(4)、(6)、(8)條不正確。(4)、(6)、(8)條應是投標文件的內容。
4.不恰當之處:編制依據中不應包括施工組織設計和監理實施細則。施工組織設計是由施工單位編制指導施工的文件,監理實施細則是根據監理規劃編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