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調整行政主體行使行政權過程中所產生的社會關系以及對行政權進行規范和控制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一般說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這個時候,它調整的關系是平等的,關系的雙方主體是平等的,而行政法它所調整的這種關系是不平等的,而且它重要的是在調整行政主體,調整行政主體行使行政權所產生的社會關系,而且特別重視對行政主體行政職權的控制和規范。(舉例,交通罰款,公安局是行政主體,司機是行政相對人,他們之間的關系就是行政法來調整的。)
行政法的基本內容包括五部分內容:
(1)行政組織法:調整行政權在行政主體之間的分配。對于該法,了解一下即可。注意變相考的可能性,例如,問實施行政許可的主體,這就關系到行政主體的行政職權問題。
(2)行政行為法:規范行政權的運用和行使。涉及抽象行政行為和具體行政行為的運作規則和程序。
(3)行政程序法:規范行政機關在行使行政權力、實施行政活動中應當遵循的方式和步驟。
(4)行政責任法:行政機關行政違法和行政責任的法律規范,主要針對行政主體。
(5)行政救濟法:行政機關對行政相對方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后,行政相對方可以尋求的法律保護途徑,包括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等。
2.行政法的特征
第一,形式上看,缺乏統一完備的實體法法典。
第二,內容上看,行政法具有權責統一性。
3.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1)行政合法性原則(依法行政原則)2個方面:第一,行政法律關系當事人(包括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人)都必須遵守行政法律;第二,行政機關按照法律授權活動,越權行為無效,還要承擔法律責任。
(2)行政合理性原則
第一,公平公正原則;
第二,考慮相關因素原則;
第三,比例原則。行政機關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應當必要、適當,應當采取對行政相對人損害最小的方式進行。
合法性原則和合理性原則的關系:二者是完整統一的。
因為法律具有滯后性,所以通過法律對所有的行政行為都予以具體的、詳細的規定是不現實的。這樣,行政機關就被賦予了一定的自由裁量權。但僅以行政合法性原則限制自由裁量權是不夠的,必須以行政合理性原則加以限制。
(3)程序正當性原則
第一,行政公開原則。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公開,以實現公民的知情權。
第二,公眾參與原則。行政機關作出重要規定或者決定,應當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三,回避原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與行政管理相對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例:甲、乙兩家是鄰居,他們由于宅基地的使用權到土地管理部門要求確認宅基地的使用權的所有者,這個時候土地管理部門指派了一個行政人員來對這件事情進行處理。假如在這個時候,被指派的這個行政人員恰好是乙的親戚,這個時候出于公平公正的考慮,這個行政人員就應該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