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要向特定的人提出。特殊情況有:
一個是懸賞廣告:主流觀點是要約。
二個是電視商城里,電視購物等對商品描述都很說細,構不構能要約?
主流觀點構成要約。(欲買從速,售完為止是有教訓的)
三種是公共汽車站牌是要約,如果汽車人滿了上不去,構成無能力履行了。
四種是出租車,黃燈一亮是什么?是要約。招手是承諾。停了不上去也違約。
招手想要1.2的,來的是1.6的,可以以重大誤解抗辯。 來源:www.examda.com
五種是商品陳列:標上了價格的視為要約。如果寫了此貨以售,不構成要約。
如果標明受該要約的約束,構成要約。如果說你方回復要經過我方確認才發生效力,是邀請。
買賣合同中如果沒有價格條款是要約邀請。
如果沒有數量條款是要約邀請。
標的數量價格是要約必須有的。
要約只對要約人有效。 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要約的撤回和撤銷:
撤回是針對沒有生效的要約,不負加條件。
撤銷是針對生產的要約,要附條件,一是標明不可撤銷,二是對方已做了準備。這兩種情況下不能撤銷。
承諾:
1、對要約人承諾或對代理人承諾。
2、對要約的內容沒有進行實質性變更。合同法12條
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方式、地點、違約責任、解決違約責任的方式。如果對這些變更了就是實質性的。
3、要在承諾期限或合理期限內作出。
否則就是新要約。
承諾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銷。如果撤銷就是違約行為。
招標投標 采集者退散
招標公告是要約邀請
投標是要約
決標或定標是承諾。
我國建設工程合同采用招標投標方式。
至少三個投標的。
政府采購實行招投標方式:
拍賣 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1、拍賣公告是要約邀請
2、竟買表示是要約
3、定賣是承諾。
國家機關、拍賣行的(拍賣法針對)
合同成立:
承諾生效的時間就是合同成立的時間。
承諾自到達生效。
指定系統,沒有指定以到達對方任一系統時算到達。
郵寄的:對方簽收的時間為到達。一般到達傳達室的時間是到達。
合同文本兩個地方簽字:由簽字時間為合同成立,最后簽字的時間為合同成立的時間。有些經過確認,確認的時間為合同成立的時間。
地點問題: 來源:www.examda.com
實物中沒有意義,主要是考試的意義。
合同的內容:
八個條款
是不是必備條款?是不是主要條款?(沒有責不成立)不是!來源:考試大
是合同的常見條款,提示性條款,
合同有沒有主要條款必備條款?有!一個是標的條款一個是數量條款,如果少了不能成立,當然也不能生效。
根據性質必須具備的條款也是必備條款,但是針對具體合同而言的。
如果已達到了國際標準,與國內標準不一致,也算達到了國際標準,因為國際標準高于國內標準。
合同訂立時的履行地的市場價格標準。
同時履行抗辯權
1、一定沒有規定先后順序。
2、雙方當事人都享有。
3、同時履行抗辯權行使時不能要求承擔違約責任。不存在。
不安抗辯權:
是付予先履行義務的一方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2、轉移財產、偷逃資金一定要以逃避債務為目的。如果不以就不構成。
如無償轉讓財產,以明來不合理低價出賣財產等 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3、喪失商業信譽。
有一般的違約行為不構成。
被工商局掛上不守合同的黃牌,人民法院對拒不執行法院的判決掛黃牌,因為違法經營被吊銷工農業執照的,違法經營被人民法院判處法人犯罪的。
4、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能力的。
可以是不可抗力、罷工、政府禁止令等
只能暫時停止履行合同,要求對方提供擔保,如果提供了,應當繼續履行合同,如果沒有提供等可以行使解除合同。
舉證責任由誰承擔?由行使不安抗辯權人舉證。
要不要通過訴訟?不用,通知對方就發生法律效力。
先履行抗辯權
付予后履行義務一方的。
行使先履行抗辯權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變更:
合同法僅規定了協議變更
1、是指變更合同的內容,變更主體叫債的移轉。 來源:考試大
2、合同存在法定變更嗎?有!基于欺詐脅迫重大乘人之危誤解顯失公平等
3、已經履行的部分沒有意義,只針對未來發生效力。
合同解除:
約定解除
事后協商解除,約定條件出現解除(附解除條件民事法律行為)
解除權由誰行使?有約定的按約定,沒約定的雙方當事人都享有。
法定解除
8
一定要有法定理由,合同法四種。
A/不可抗力,合同當事人享有合同的解除權。一定要強調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如果行使?通知對方就可以了。如果對方起訴,解除一方要負舉責任,否則承擔違約責任。損失由自己負擔。
B/預期違約,明確表示、以自己行為表明不履行。
12B 考試大論壇
債務人轉移占有偷逃資金就是以自己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法是不安抗辯權。
是行使解除權還是行使不安抗辯權?要么行使解除,要么行使不安抗辯權?學界主流觀點是行使不安抗辯權。只是通知對方,不必經過訴訟。違約救濟的行使必須是履行期限到來之后才能追糾違約責任。
嚴重違約(或根本違約):直接向對方
不清楚
13A
轉移所有權:
當事人沒有約定法律沒有規定:交付之日起轉移。沒有區分特定物和種類物。
四種情況:
1、簡易交付;從我手里交到你手里。
多數都是簡單交付。一定是挑好放到包里才算交付。
一定是檢驗完畢交付完畢。銀行給我清點之后才算交付完畢。
如果銀行把錢交出來沒有點時,被搶走了,風險由銀行負擔,因為沒有交付。
2、間接交付:
一種是運輸:一定是驗收了,交付了貨物清單狀態良好才算交付。
交給第一承運人。針對的是代辦托運。如果是自己運輸,沒有完成交付。
如果約定交付地點是買方,買方清點后才算交付。
郵寄,交給郵局,郵局驗收后就算交付了,也是代辦托運。 來源:考試大
3、擬制交付:
交付貨物所有權憑證。
主要有:提單買賣的情況下,買海上貨物的問題,如果把提單交付了,表明貨物就交付了。
倉單買賣,把倉單交付,就算交付了。
有關發票等單據,不是轉移所有權的行為,是轉移所有權的輔助行為。這種輔助行為有分離時,如果貨物已交付了,但有關單據沒有交付,不影響交付的完成。不影響所有權的轉移。
有關使用說明副件等沒有交也不影響。
4、占有改變:
已經占有了:主要有當事人之間的借用,借用改買賣,占有改變,先典后買,先租后買,先質后買都可能,買賣合同成立的時間即交付。
另一種是指示交付:不在所有人的占有之下,而在第三人的占有之下,租給B,又賣給A,讓B交給A,第三人實際交付的時候交付完成。當事人有特別約定除外。
交付完成了,所有權轉移了,出賣人不能訴訟保全扣押抵押質押的對象,但標的物可能做為撤銷權的對象。
風險轉移的規定: 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法律有規定依照法律規定,主要是指不動產,不動產的風險與所有權同步。
房屋買賣風險由所有權人承擔。
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當事人約定。
法律沒有規定當事人沒有約定,風險跟著交付者。交付之前由賣方承擔,交付之后的風險由買方承擔。
提單、倉單的買賣:如果交了提單、倉單,沒有提貨之前,由買方承擔。
保管合同:保管人不承擔風險。
一般合同買賣中間,商城燒了,定金要不要還,不還,不適用定金罰責。
雙方當事人約定把貨物交付到指定地點,因為買方延期提貨,風險由買方承擔。
孳息: 采集者退散
法律沒有規定。
當事人有規定的依照當事人約定。
當事人沒有約定的,孳息跟著交付走(只有在買賣合同中)。其他情況下孳息跟著所有權走。
梨掉在別人地上,歸梨的所有人。
暇疵擔保:
賣方有暇疵擔保義務。
一個是權利暇疵,標的物上可能存在他人的專利權,抵押權,商標權等。
可能影響第三人的追訴,賣方的義務是如果標的物被追訴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考試大論壇
一個是品質暇疵。表面暇疵:與驗貨義務相聯系。暇疵(肉眼看得見的)當事人也可以約定幾天之內提出。
隱敝暇疵:實質驗貨業務(要化驗)減肥藥不減肥肯定是隱敝暇疵。當事人可以在兩年內可以主張索賠。如果約定保質期約定超過兩年的,依照保質期的約定。這個期限是除斥期間的規定。
特殊買賣:
1、憑樣品買賣:和貨物的質量問題,質量標準的問題。
質量標準是樣品。樣品本身與品名不符。賣方的暇疵擔保義務。
2、分期付款與所有權保留的買賣:
保留所有權時,占有使用收益都歸買受人,只是沒有處分權。
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也可以要求解除。 來源:考試大
如果合同解除,被雷批的牛乙老漢要賠償,因為他承擔風險,孳息也要返還,但可以主張必要費用。如果租期沒到,能不能將牛牽回?不能,因為不能影響善意第三人效力。牛五賣了,不能請求返還,但可以返還賣牛的錢。
3、試用買賣:
不是買賣,雙方當事人沒有達成買賣的合意。是買賣的預約。
如果試用期滿,買者沒有表示購買的,視為買了。 來源:www.examda.com
4、贈與合同:現在把贈與合同看成是諾成合同。
贈與人的暇疵擔保責任問題:
故意隱瞞贈與物的暇疵時,要負暇疵擔保責任。
贈與人保證該物品沒有暇疵,一定要有尋問。如果受贈人沒有尋問就沒有保證問題。這種情況下才負暇疵擔保責任。
負義務的贈與,贈與人應當在所負義務范圍內負暇疵擔保責任。哪怕是贈與人的重大過失,也不賠償責任。雞有病,贈與別人后,使別人家的雞都死了,也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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