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事法律關系
1、支配權:不一定是物權
2、請求權:債權請求權物權請求權等等
3、形成權:單方行為就可以使法律關系產生終止的權利。撤銷權解除權拋棄權追認權拒絕權催告權取回權選擇權等等
不適用訴訟時效限制(可變期間),但受除斥期間(無中止中斷延長)的限制。
4、抗辯權:永久抗辯權(用時效經過)
暫時抗辯權(同時不安先履行抗辯權)
抗辯權與否認權區別: 考試大論壇
抗辯權基于當事人之間存在某種法律關系才存在。
否認權當事人之間沒有關系。借一萬已還了,但還要,不給就是否認權。
5、絕對權:指義務主體的不特定性。
除講物權外,還講知識產權和人身權。
6、相對權:
主權利和從權利
專屬權和非專屬權:人身權 來源:www.examda.com
自救行為
民事責任
第二章 自然人
1、民事權利能力
戶籍證明最高效力。棄嬰出生的認定:沒有時間證明,以撿到的日期認定。
胎兒不是民事主體,也不享有民事權利。胎兒不享有繼承權。
現在腦死亡。腦電波成一條直線。民事主體權利消滅,原則上不享有,特別法有規定的依照特別法規定。
保持作品完成權,署名權等人身權。不享有人格權。
魯迅的后代, 侵害死者肖像、名譽、(按照慣例不可以)
2、年滿十八周歲,沒有行為能力,對人實施的侵害造成的侵權行為,責任的承擔人應當是本人。但父母負有先行墊付的義務,是強制性的。
向別人借錢,還不起,父母沒有先行墊付的義務。不能做擴張解釋。
進行侵權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但審判的時候已滿,且也有能力承擔,這時是由自己承擔,而不是由父母承擔。
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時,有獨立生活能力,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但是:
第一:立遺囑時,無效。 遺囑必須年滿18周歲。
第二:處分不動產的行為。 來源:考試大
其他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一樣。
3、住所:戶籍所在地為住所。經常居地住時,一年以上。醫院不算。
牽戶口:在身上時,原戶籍所在地為住所地。 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被監護人的住所由監護人的住所為住所。主要是訴訟文書送達。
4、監護:父母當然成為監護人。不受離婚影響。父母之間不能通過協議排除自己的監護權。
父母將孩子委托給別人看護時,監護人仍然是父母,但監護責任不同。(監護權與監護責任不同)
父母離婚,未成年人與父母一方共同生活時,侵權時,由與未成年人一起共同生活的人承擔,無能力時,才由另一方承擔。
父母雙亡或同時沒有行為能力時,由法定監護義務的人做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首先)成年兄姐是法定義務。(其次) 是法定的。
(直系血親) (旁系血親)
爭當時,看誰對未成年人有利。如果都差不多,依順序。
朋友或其他親屬:自愿原則,而且要得到相應部門的同意。不能強行指定。
可以協議承擔,但要排除父母。
有關單位:社會承擔。先行指定是處理指定監護的必須程序,否則法院不受理。
精神病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有法定監護義務。其他近親屬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不能類推。
監護人的職責: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除非為被監護人利益,否則不得處理)
代理被監護人進行訴訟:是法定代理人的訴訟地位,不是當事人不是第三人。 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承擔民事責任:主要是侵權的民事責任。應當是無過錯責任原則。確實盡到責任可減輕責任。
兩個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時主體看損害是誰造成的。如果是精神病人,由監護人承擔,但如果盡到責任可減輕。(動物是由挑逗人承擔。)
5、宣告失蹤:從下落不明日起,戰爭時,從結束時起算。(兩年)必須是利害關系人申請。民訴適用三個月。
財產由誰管理:誰對財產有利。都差不多時,按順序: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利害關系人)
債權債務由誰清償:財產代管人是當事人的角色。
6、宣告死亡:意外事件時經證明不可能生還時不受兩年的限制。
四年。戰爭時也是四年。
失蹤次日算,意外事件從發生之日起計算。 來源:考試大
宣告死亡不受順序限制。普通失蹤公告是一年,意外公告是三個月。應當以判決中確定的日期為準,如果沒寫,以宣告日為誰。
法律后果:
一:法律關系消滅;
二:實施的行為有效;
三:婚姻消滅;
四:遺產分配。
如果回來了:以現成財產返還。自然恢復,如果不想恢復要離婚。配偶再婚,財產要返還。如無惡意,以現成財產返還。
宣告死亡期間兩個問題:一是借錢問題,二是增加財產。婚姻關系自然恢復時,不僅是人身關系,而且財產關系也恢復。新的婚姻關系時,債務和財產不能變成共同的,應當是個人的。
收養的還有效。
7、個體工商戶:有執照的個人或戶。否則非法經營。
農村承包經營戶: 來源:考試大
如果以個人名義或主要是用于個人消費的要以家庭財產承擔。
合伙企業法的規定
鎖與鑰拾。汽車與備胎。交易上認為的。一幢樓,前面的傳達室。
主物與從物區別意義:
主物所有權轉移,從物所有權轉移。
擔保的物權效力:及于從物。
債權法上的效力:主物合同解除的效力及于從物合同。
孳息:孳息要分離的,與原物相連系的時候是孳息。交付之前的歸買方,交付之后歸賣方。
10萬分之一。有牛黃。是牛的膽結石。
承纜合同中,法律沒有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由原物所有人。牛黃只是牛的孳息,而不是下水的孳息。
借款講的是所有權,而不是使用權。貨幣上所有權與占有權合二為一。 來源:考試大
有價證券轉移時的無因性。
甲贈乙錢買彩票,中獎后歸乙。如果讓乙替甲摸,中獎后應歸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