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清晨,甲發現一頭牛趴在自家門前,便將其拴在自家院內,打探失主未果。時值春耕,甲用該牛耕種自家田地。期間該牛因勞累過度得病,甲花費300元將其治好。兩年后,牛的主人乙尋牛來到甲處,要求甲返還,甲拒絕返還。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2009-3-13,單)
A 甲應返還牛,但有權要求乙支付300元
B 甲應返還牛,但無權要求乙支付300元
C 甲不應返還牛,但乙有權要求甲賠償損失
D 甲不應返還牛,無權要求乙支付300元
根據《民法通則》第79條規定,法律將失散的動物與遺失物視為同一法律地位;《物權法》第109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據此,本題中甲拾得乙的牛,應當返還。但問題是甲歸還該牛時,是否有權要求乙支付300元的治療費。這里就涉及該300元治療費的性質問題,是否屬于無因管理的費用?一種觀點認為,甲作為牛的拾得人,打探失主,在甲乙之間已經形成了無因管理關系。在管理期間為牛治療的300元當然屬于管理費用,本應由乙承擔。但是,后來乙尋牛上門時,甲拒絕返還該牛,依據《物權法》第112條第3款的規定,甲拒絕返還牛的行為已經構成對遺失物的侵占,在這種情況下,侵占人是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支出的費用的,故A選項錯誤而B選項正確。另一種觀點雖然能夠得出同樣的答案,但是理由有所不同。本題中,基于甲打探失主并喂養牛的行為,在甲乙之間確實形成了無因管理關系。但是,但甲所花費的300元不是無因管理的必要費用,而是不當管理人為自己利益而造成的損失(牛勞累過度),故300元不應由牛的所有人承擔,故A項錯誤而B項正確。本書認為,第二種觀點較為合理。
《物權法》第34條規定: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該條所規定的物權人的返還原物請求權屬于物上請求權,法律對其并無訴訟時效或者除斥期間的限制,因此,本題中,作為無權占有人的甲在持續占有牛2年后無權拒絕乙返還該牛的請求權,故C、D項錯誤。
本題答案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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