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
(1)甲因出國留學,將自家一幅名人字畫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間乙一直將該字畫掛在自己家中欣賞,來他家的人也以為這幅字畫是乙的,后來乙因做生意急需錢,便將該幅字畫以3萬元價格賣給丙。甲回國后,發現自己的字畫在丙家中,詢問情況后,向法院起訴。下列有關該糾紛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確的?(2002-3-55,多)
A 乙與丙之間的買賣合同屬于無效合同
B 乙與丙之間的買賣合同屬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C 甲對該幅字畫享有所有權
D 丙對該幅字畫享有所有權
本題涉及效力待定合同與善意取得,是依法條而直接設題,考查《合同法》第51條無權處分的合同效力。依《合同法》第51條規定,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之物或權利的行為,由于實施處分行為的人無處分權,因而一般處于效力未定,但經權利人承認,即可產生處分的效力。本題中乙將從甲委托保管的字畫出賣給丙,乙和丙買賣字畫合同效力待定。所以當年B項就被選擇了。但是,以今天的眼光看,依據《合同法》解釋第3條第一款之規定,無權處分的合同是有效的,這樣一來,B項不復正確了,不選。
需要指出的是,乙、丙之間的合同有效。在此背景下,丙構成動產善意取得的要件:善意、有償、已經完成交付。所以本題中丙依據善意取得可以取得畫的所有權。善意取得,是指無權處分他人財產的占有人,在不法將財產轉讓給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讓人在取得該財產時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對該財產的所有權,受讓人在取得財產的所有權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讓人返還財產,而只能請求轉讓人賠償損失。
綜上,本題的原來當年的答案為B、D,但由于《合同法》解釋第3條第一款之規定,只能選擇D,由多選變成了單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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