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案例
一、某工藝美術學院接受上級下達的任務,組織本校教師研制某輪船模型,由副教授張某某、高級工程師王某某負責制定修改設計方案,雇請某木器廠工人黃某繪制了模型外觀圖,制成了輪船模型。此后,上級單位召開了審定會,確定該輪船模型的研制單位為該工藝美術學院。同年,學校確定由張某某、王某某組織撰寫有關模型研制、創作過程的論文。張某某、王某某即各自著手整理材料。王某某將自己執筆寫成的兩篇論文初稿,均署名王、張二人,送張某某會稿,張將文字略作修改后提出將兩篇論文合并為一篇。王某某依其建議將兩篇初稿合為一篇,署名為王、張、黃三人,提交學術會議發表,并投寄它刊發表,且申報省社科優秀成果評獎獲三等獎。王某某又將該論文中的一部分也即原先的初稿中的一篇以王某某一人署名發表。張某某對王某某自行將合作作品投稿、評獎,只署名王一人以及獨得稿酬不滿,遂以侵犯著作權為由向法院起訴。在審理中,木器廠職工黃某以曾為研制輪船模型繪制外觀圖為由,要求確認為研制組成員。
現問:
(1)輪船模型是否有著作權?如果有,著作權應歸誰所有?
(2)兩篇論文初稿的著作權歸誰所有?
(3)黃某是否享有著作權?
(4)獲得省社科優秀成果獎的那篇論文的作者是誰?
【答案】
(1)該輪船模型具有著作權,是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其著作權應屬于工藝美術學院,張某某、王某某應享有署名權。
(2)兩篇初稿的著作權應歸王某某所有。
(3)本案中木器廠黃某不享有著作權。
(4)獲獎論文的作者應為王某某和張某某
二、甲、乙兩人共同創作一部長篇小說。初稿完工后,兩人都不滿意,打算抽時間再作修改。乙幾次與甲商量盡早修改,甲一直抽不出時間。過了一段時間,甲再未問過此事。于是,乙請丙幫助共同修改完稿,期間丁曾幫助收集過一些資料。稿件在未經重大修改基礎上進行了潤色和文字性修改,后予以發表,署名乙、丙,出書后受到社會各界的好評。某劇作家A根據某制片人王某的要求將其改編成電影劇本,但未征得小說作者的同意。王某拿到劇本后聘請著名導演張某將其拍成電影,放映后引起轟動,其中片頭曲和主題歌分別由李某和吳某創作。陳某和周某隨即將作品譯成朝鮮文,在國內出版,但事后也未征得原著作者的同意。其錄像制作公司看到電影這樣受歡迎,又將其拍成錄像帶準備向海外發行。在此期間,因這部小說獲得如此大的成功,某報社發表了一篇評論員文章,稱其為“新世紀”開山之作,這篇文章被許多家報刊和雜志轉載。與此同時,某音像出版社看到電影主題歌這樣流行,就將其收錄進一盤言情歌曲磁帶中出版發行,并將其作為主題歌曲。小說原著也被多家圖書館收藏,某大學中文系從該校圖書館中復制了15本作為教學之用。
現問:(1)若甲認為其也參加了創作,而且小說也確實和初稿絕大部分相同,因此也要求享有著作權,其要求是否合法?
(2)若丁也要求享有著作權,丁的要求是否合法?
(3)劇作家A是否侵權?
(4)假設王某(制片人)征求了原著作者同意后將其攝制成影片,請問王某享有著作權嗎?若有,是什么樣的權利?
(5)導演張某認為其也應享有著作權,因此對電影發行后獲得的利潤其也有份,張某的看法是否正確?
(6)陳某和吳某各享有哪一部分作品的著作權?
(7)陳某和周某是否侵犯了原著作者的著作權?
(8)假設錄像制作公司根據原著拍成錄像,雖征求了原著者的同意,但稱該作品已經發表,可以不支付報酬,對嗎?
(9)報刊和雜志轉載某報的評論員文章,是否須事先征得該報同意,支付報酬?
(10)音像出版社發行包含影片片頭曲的磁帶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權?
(11)某大學圖書館復制原著是否侵權?為什么?
【答案】(1)甲的要求是合法的。(2)丁的要求是不合法的。(3)A侵害了原著作者的著作權。(4)王某享有著作權。(5)張某的看法不完全正確。張某作為影片的導演,享有署名權,應予保護。但是,張某無權分享電影發行后所獲利潤。(6)李某享有插曲署名權,吳某享有主題歌署名權。(7)陳某侵犯了原著作權人的著作權,周某不視為侵權。(8)不對。應取得原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9)無需征得同意,也不需支付報酬。(10)侵犯了他人著作權。(11)此為合理使用他人作品,不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