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 (2003-3-7) 周某與林某協議離婚時約定,孩子歸女方林某撫養(yǎng),周某每年給付1000元撫養(yǎng)費。離婚后,因林某將孩子由姓周改姓林,周某就停止給付撫養(yǎng)費。因這一年年景不好,周某就將賣糧僅得的1000元捐獻給了希望工程,自己出去打工了。林某能請求法院撤銷該贈與嗎?
A.不能,因為贈與物已經交付
B.不能,因為是公益性捐贈
C.不能,因為周某處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財產
D.能,因為周某逃避法定義務進行贈與
【答案】D
【考點】贈與合同的撤銷
【詳解】《合同法》第52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第186條規(guī)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guī)定。”
《婚姻法》第36條規(guī)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yǎng),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yǎng)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第37條規(guī)定:“離婚后,一方撫養(yǎng)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根據上述的規(guī)定,雖然周某捐獻1000元錢給希望工程是具有道德義務性質的合同,一般情況下不可撤銷。但周某對孩子的撫養(yǎng)是法定義務,是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周某捐獻1000元錢給希望工程的合同由于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具有法律效力,林某有權請求法院撤銷。
87. (2003-3-8) 甲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賞遠處的風景。便與相鄰的乙約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從事高層建筑;作為補償,甲每年支付給乙4000元。兩年后,乙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丙。丙在該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樓,與甲發(fā)生了糾紛。對此糾紛,下列判斷哪一個是正確的?
A.甲對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權
B.甲有權不讓丙建高樓,但得每年支付其4000元
C.丙有權建高樓,但須補償甲由此受到的損失
D.甲與乙之間的合同因沒有辦理登記而無效
【答案】A
【考點】地役權
【詳解】所謂地役權,是指為增加一定土地(需役地)的使用價值,支配其他土地(供役地)的權利。例如通行他地,由他地引水或禁止其建筑一定建筑物,地役權是物權中的他物權。物權的基本原則之一是物權法定原則,即物權的種類、效力、變動要件和保護方法等都由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不允許當事人自行創(chuàng)設或變更。此外,物權具有優(yōu)先效力,物權的優(yōu)先效力的表現之一是物權優(yōu)先于債權。:本題中,甲與乙約定的內容屬于債權,而不屬于地役權,其效力不能優(yōu)先于物權。乙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于丙,丙取得的是物權。甲對乙約定的債權不能對抗丙所享有的物權。甲無權不讓丙建樓。對于甲因此受到的損失,應由乙來承擔違約責任,而不是由丙承擔。甲乙之間的合同由于乙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丙而失效,而不是未經登記而失效。
88. (2003-3-9)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確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請撤銷對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國法律,該死亡宣告撤銷后,甲與乙原有的婚姻關系如何?
A.自行恢復
B.不得自行恢復
C.經乙同意后恢復
D.經甲同意后恢復
【答案】B
【考點】被宣告死亡人的婚姻關系
【詳解】《民法通則意見》第37條規(guī)定:“被宣告死亡的人與配偶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滅。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銷,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關系從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離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則不得認定夫妻關系自行恢復。”故選B。
89. (2003-3-10) 紅旗中學為了迎接建校50周年慶典,特委托某工藝美術院設計校徽,雙方約定校徽著作權歸紅旗中學所有,工藝美術院在接受委托后組織實施中,因自己的設計人員設計稿不盡如人意,遂又委托在某廣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設計校徽,但對著作權的歸屬未約定。后工藝美術院將李某的作品交給紅旗中學,紅旗中學十分滿意,將其確定為校徽。但是各方對著作權的歸屬發(fā)生了爭議。本案中著作權應歸屬于何人?
A.紅旗中學
B.工藝美術院
C.李某
D.三方共有
【答案】C
【考點】委托著作的著作權歸屬
【詳解】《著作權法》第17條規(guī)定:“受委托創(chuàng)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于受托人。”本題中,雖然紅旗中學與工藝美術學院約定校徽的著作權歸紅旗學校所有,但這只在二者之間有效,他的前提條件是工藝美術學院對校徽的設計享有所有權。但實際上,工藝美術學院由于自己設計人員不盡如人意,所以又委托李某設計,但二者之間卻并沒有約定著作權的歸屬,根據著作權法的規(guī)定,該校徽的著作權應屬李某所有。
90. (2003-3-11) 周某以公司債券出質,債券上未進行任何記載。周某按約定將債券交付給質權人。下列說法哪項是正確的?
A.質押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B.質押合同不成立
C.質押合同生效,但不具有對抗效力
D.質押合同生效且具有對抗效力
【答案】C
【考點】權利質押
【詳解】以債券出質屬權利質押。《擔保法》第76條規(guī)定:“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周某已經按照約定交付了公司債券,所以質押合同業(yè)已生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9條規(guī)定:“以公司債券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沒有背書記載“質押”字樣,以債券出質對抗公司和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該公司債券上未進行任何記載,所以這種質權不得對抗第三人。故選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