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正確。(2分)
(評分標準:必須回答準確,方可得分。)
原告請求不符合先予執行的條件,因本案尚在審理中,合同是否解除尚無定論,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尚不明確。(1分)
(評分標準:答出“不符合先予執行的條件”,即可得分。)
4.錄音帶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2分)
(評分標準:必須回答準確,方可得分。)
該證據即使是秘密錄音,其取得方式也是合法的,只有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獲得的證據,才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1分)
(評分標準:答出“該證據取得方式合法”、“該證據取得沒有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該證據取得沒有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即可得分。)
會議紀要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1分)
(評分標準:必須回答準確,方可得分。)
其形式有欠缺,應當雙方簽字。(1分)
(評分標準:答“其形式有欠缺”、或“應當雙方簽字”,即可得分。)
5.不成立。(1分)
(評分標準:必須回答準確,方可得分。)
當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對方當事人又應訴答辯的,視為該人民法院有管轄權。(1分)
(評分標準:意思表達準確,可得分。)
6.裁定撤銷原判,駁回起訴。(2分)
(評分標準:答出“裁定”,可得1分;“撤銷原判,駁回起訴”必須回答準確,方可得分。答“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撤銷原判、駁回上訴”或“駁回原判、提審”的,不得分。)
7.可以根據自愿原則進行調解(1分),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1分)。
(評分標準:意思表達準確,可得分。)
8.不能。(1分)
(評分標準:必須回答準確,方可得分。)
在訴訟中,當事人為了達成調解協議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協所涉及的對案件事實的認可,不得在其后的訴訟中作為對其不利的證據。(1分)
(評分標準:意思表達準確,可得分。) 五、答案
(1)王某未超過賠償請求期限。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違法行為的確認依據是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時間是2001年9月2日。從這一天起2年內王某有權提出賠償請求。(2分)
(2)王某向縣人民檢察院提出賠償請求是正確的。本案中,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是共同賠償義務機關,王某可向其中的任何一個要求賠償。(2分)
(3)王某的賠償請求不合理。根據《國家賠償法》規定,國家賠償主要對當事人直接損害、物質損害給予賠償,對王某精神損害的賠償不應予以支持,王某的誤工損失每日賠償金應按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題中情形下應當為王某恢復名譽。(2分)
(4)王某可在10月12日之前向市檢察院申請復議。市檢察院在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2個月內不作出復議決定或對其復議決定不服的,王某可向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委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2分)
(5)賠償委員會作出的賠償決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決定,必須執行。(1分)
第二部分:分析題
六、【答案】
1、公安局提請批準逮捕超過法定期限。
2、人民檢察院第一次審查起訴違背刑事訴訟法,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見。
3、公安局補充偵查超過1個月。
4、人民法院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宣判后5日內送達判決書。
5、.市中級法院不應在判決書送達后的第三日,就將關某交付執行。應當在上訴、抗訴期滿后,全案被告人沒均有提出上訴、抗訴的,才能將判決交付執行。
6、被告人陳某的辯護人不應在未與陳某交換意見時,自行提起上訴。辯護人提出上訴,必須事先征得被告人的同意。
7、被害人無權向法院提起上訴。被害人沒有上訴權,對一審判決、裁定不服的,只能申請檢察院抗訴。
8、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接受上訴后,不應直接要求市中級人民法院移交一申訴訟材料。應當將上訴狀交第一審法院,經其審查合法的,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二審法院。
9、省高級人民法院不應將對被告人關某的判決交付執行。二審法院應當就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范圍的限制。
10、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第二審案件不應書面審理。二審的審理方式只有兩種,或者開庭審理,或者訊問調查式審理。
11、二審判決不應對上訴人陳某改判比原審判決更重的刑罰。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訴的案件,二審法院不應加重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