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教師與學生
【評價目標】
1、掌握學生的本質屬性和社會地位。
2、掌握教師職業的性質和特點,理解教師的專業化條件。
3、理解了解師生關系的表現形式,結合實際談談如何建立新型師生關系。
第一節 學生
一、學生的本質屬性
(一)學生是現實社會的成員之一
1、具有主觀能動性
2、具有思想感情
3、具有個性特征
(二)學生是處于人生階段身心發展最迅速時期的人
1、具有發展的潛在可能性與可塑性
2、學生發展的可能性和可塑性轉變為現實性的條件是個體與環境的相互作用
3、具有獲得成人教育關懷的需要
(三)學生是學習的主體,是具有能動性的教育對象
二、學生的社會地位
(一)傳統認識:
(二)學生的社會地位
1、學生的身份和法律地位
2、學生享有的合法權利
(1)人身權、身心健康權、人身自由權、人格尊嚴權、隱私權、明譽權和榮譽權等
(2)受教育權,最主要的權利。
3、學生的義務
第二節 教師
一、教師職業的性質與特點
(一)教師職業的性質
1、是一種專門性職業,教師是專業人員;
2、教師是教育者,教師職業是促進個體社會化的職業
3、教師的神圣使命是教書育人。
(二)、教師職業的特點 最大特點是職業角色的多樣化
傳遞者、工程師、示范者、管理者、父母與朋友、研究者 。
二、教師職業專業化的條件(教師應具備的專業素養)
(一)學科專業素養:
1、精通所教學科的技術性知識和技能;
2、了解所教學科相關知識;
3、了解學科發展脈絡;
4、了解學科領域的思維方式和方法論。
(二)教育專業素養:
1、具有先進的管理理念;
2、、具有良好的教育能力;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三)教師的人格特征
1、積極樂觀的情緒;
2、豁達開朗的心胸;
3、堅韌不拔的毅力;
4、廣泛的興趣。
(四)教師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
1、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
2、熱愛學生;
3、團結協作精神;
4、良好的道德修養。
第三節 學生和教師的關系
一、師生關系的含義及發展
(一)師生關系的內涵
1、師生關系是指學生和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結成的相互關系,包括彼此所處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對待的態度。
2、師生關系是教育活動中的最基本關系。良好的師生關系是教育教學活動取得成功的必要保證。
(二)師生關系的發展
赫爾巴特:教師中心說
杜威:學生中心說
前蘇聯、我國:主導主體說
二、學校師生關系的主要表現形式:
(一)師生在教育內容的教學上是授受關系;
(二)師生在人格上是民主平等關系;
(三)師生在社會道德上是相互促進的關系。
三、新型師生關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