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實際成本計價的材料收發核算,從材料日常收發憑證到明細分類核算和總類核算,都是按照實際成本計價的。這對于材料收發業務頻繁的企業,材料計價的工作量是極為繁重的,而且,這種計價方法難以看出收入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相比是節約還是超支,難以從賬簿中反映材料采購業務的經營成果。因此,這種計價方法一般只適合材料收發業務較少的企業。而對于材料收發業務頻繁的企業,則應在其具備材料計劃成本資料的條件下,采用計劃成本計價方法。
二、按計劃成本計價的核算
材料按計劃成本計價方法進行收發核算,所有收發憑證按材料的計劃成本計價;總賬及明細分類賬,按計劃成本登記;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通過“材料成本差異”科目進行核算。
(一)科目設置
材料按計劃成本計價,除設置“原材料”科目外,還應設置“物資采購”和“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1.“原材料”科目
該科目核算企業材料的計劃成本,借方登記增加的原材料計劃成本,貸方登記減少的原材料計劃成本,期末余額表示庫存原材料計劃成本。
2.“物資采購”科目
該科目核算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業所購入的各種材料的采購成本,借方登記支付或承付的材料價款和運雜費等,以及結轉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數(節約額);貸方登記已經付款或已開出、承兌商業匯票,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的計劃成本,以及結轉實際成本大于成本的差異額(超支額),應向供應單位、運輸單位收回的材料短缺或其他應沖減采購成本的索賠款項,需要報經批準或尚待查明原因處理的途中短缺和毀損,由于意外災害造成的非常損失等;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已付款或已開出、承兌商業匯票,但尚未到達或尚未驗收入庫的在途物資的實際成本。“物資采購”科目應按材料的類別或品種設置明細賬。
3.“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這是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業設置和使用的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各種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借方登記驗收入庫材料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額(超支額),以及調整庫存材料的成本時調整減少計劃成本的數額;貸方登記驗收入庫材料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節約額),分配計入領用、發出或報廢的各種材料的成本差異(超支差異用藍字登記,節約差異用紅字登記),以及調整庫存材料的成本時調整增加的計劃成本;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庫存各種材料的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超支差異),貸方余額反映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節約差異)。來源:www.examda.com
(二)按計劃成本計價的原材料總分類核算
1、原材料收入的賬務處理
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收入的總分類核算,對于不同來源材料收入,應采用不同的賬務處理方法。
(1)外購材料的賬務處理:
①對于結算憑證等單據與材料同時到達的采購業務,企業在支付貨款、材料驗收入庫后,應根據有關單證確定的材料實際成本,借記“物資采購”科目;根據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的款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②企業采用商業匯票結算方式采購材料,開出、承兌商業匯票時,應根據結算憑證、發票賬單確定的材料實際成本,借記“物資采購”、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付票據”科目。材料驗收入庫后,應根據收料單,按計劃成本計價,借記“原材料”科目,貸記“物資采購”科目。
③采用預付貨款方式購入材料,預付材料款時,借記“預付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已經預付貨款的材料驗收入庫時,應根據發票賬單所列的價款、稅額等,借記“物資采購”、“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預付賬款”科目;預付款項不足,補付款項時,借記“預付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預付賬款”科目。
④月終,企業應根據已經付款或已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收料憑證,按計劃成本,借記“原材料”科目,貸記“物資采購”科目。當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時,應按節約額,借記“物資采購”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相反,當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時,應按超支額,借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貸記“物資采購”科目。
⑤對于發票賬單已到,但尚未付款或尚未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收料憑證,應根據結算憑證等,借記“物資采購”、“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同時,按計劃成本,借記“原材料”科目,貸記“物資采購”科目;按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⑥對于尚未收到發票賬單等單據而材料已到的業務,應在月末按材料的計劃成本暫估入賬,借記“原材料”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用紅字作同樣的記賬憑證,予以沖回。下月,當實際付款或開出、承兌商業匯票時,應借記“物資采購”、“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應付票據”等科目。
(2)企業自制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應按計劃成本計價,借記“原材料”科目,貸記“生產成本”科目,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
(3)企業接受其他單位投入的原材料,應按照收入材料的計劃成本,借記“原材料”、“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其在實收資本或股本中所擁有的份額,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科目;同時,按照收入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結轉材料成本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4)企業接受捐贈的原材料,應按照收入材料的計劃成本,借記“原材料”科目,按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收入材料的實際成本和增值稅之和,貸記“資本公積”科目。同時,按照收入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結轉材料成本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例4]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率為17%。材料按計劃成本核算。A材料計劃單位成本為80元/千克。1999年4月16日,該企業從本市購入A材料7500千克,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材料價款為615000元。企業已用銀行存款支付材料價款及增值稅。材料已驗收入庫。企業的賬務處理為:
借:物資采購615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04550
貸:銀行存款719550
借:原材料600000
貸:物資采購600000
借:材料成本差異15000
貸:物資采購15000
2、原材料發出的賬務處理
領用和退回的材料。生產和管理部門領用的材料,應按其計劃成本,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原材料”科目。生產車間退回剩余材料,應按計劃成本,借記“原材料”科目,貸記“生產成本”科目。
企業在建工程領用的材料,應按計劃成本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原材料”科目、“應交稅金--應交增值(進項稅額轉出)”科目。獨立銷售機構領用的材料,應按計劃成本借記“營業費用”科目,貸記“原材料”科目。
月末結轉本月耗用材料應分攤的成本差異,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營業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例5]某企業采用計劃成本核算材料。某月甲原材料“發料憑證匯總表”列明,基本生產車間領用83000元,輔助生產車間領用25000元,車間管理部門領用3800元,廠部管理部門領用6200元,銷售部門領用1000元。本月該材料的成本差異率為1%。
本月發領用材料時,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108000
制造費用3800
管理費用6200
營業費用1000
貸:原財料119000
月末,結轉材料成本差異,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1080
制造費用38
管理費用62
營業費用10
貸:材料成本差異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