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購買商品、接受勞務實際支付的現金,包括本期購入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購入商品、接受勞務的未付款項和本期預付款項、購買或接受小規模納稅人所銷售商品或提供的勞務而支付的增值稅。公司購買商品等支付的能夠抵扣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進項稅額不包括在本項目內。本期發生的購貨退回收到的現金(不含從一般納稅人購入貨物退回收到的增值稅額)應從本項目內扣除。本項目可以根據“在途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企業當期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可通過以下公式計算得出:
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當期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當期支付前期的應付賬款+當期支付前期的應付票據+當期預付的賬款-當期因購貨退回收到的現金
上述公式中所列各項均不包括可以抵扣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例如,某公司當期購買原材料,貨款為15萬元,增值稅為2.55萬元,價款用銀行轉賬支票支付;本期支付應付票據10萬元(不含增值稅);用銀行匯票支付材料價款,收到銀行轉來銀行匯票多余款收賬通知,余款0.0234萬元,材料及運費9.98萬元,其相應的增值稅為1.6966萬元;購買工程用物資15萬元(含增值稅),貨款已用銀行存款支付。則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所支付的現金可計算如下:
當期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150000
材料及運費 99800
加:當期支付的應付賬款0
當期支付的應付票據100000
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349800
7.“經營租賃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從其他單位經營租入資產支付的租金,包括公司經營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金、租入包裝物支付的租金等。不包括融資租賃支付的租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8.“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實際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包括本期實際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各種津貼和補貼等,以及為職工支付的養老保險、待業保險、補充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支付給職工的住房困難補助、支付的離退休人員的費用等。不包括支付給在建工程人員的工資。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管理費用”、“住房周轉金”、“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在建工程人員的工資及獎金應在“購建固定資產支付的現金”項目中反映。
例如,某企業本期實際支付工資50萬元,各種獎金20萬元,其中經營人員工資30萬元,獎金15萬元,在建工程人員工資20萬元,獎金5萬元。
經營人員工資300000
獎金150000
本期支付的職工工資450000
9.“支付的增值稅款”項目,反映公司購入商品等實際支付的能夠抵扣增值稅銷項增值稅額的進項稅額,以及銷售商品等實際支付的增值稅,包括購入材料、商品等實際支付的增值稅,銷售材料、商品實際支付的增值稅。公司購入固定資產支付的增值稅,以及購入材料、商品支付的不能抵扣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進項稅額不包括在本項目內。公司從一般納稅人購入貨物而發生的購貨退回收到的現金中屬于增值稅額部分,也包括在本項目內。本項目可以根據“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本項目反映企業購買商品實際支付的能夠抵扣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以及實際交納的增值稅稅款。為便于計算這一項目的現金流量,企業應在“應付賬款”和“應付票據”科目下分設“貨款”和“增值稅”兩個明細科目。“應付賬款(應付票據)--貨款”科目用以調整計算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投資活動支付的增值稅應在投資活動現金流量中列示,不在本項目中反映。
例如,企業購買材料一批,價值100萬元,增值稅稅率為17%,收到增值稅發票,全部價款以銀行存款付訖;又購買一小規模納稅人產品一批,價值20萬元,價款未付。本期以轉賬支票支付應付票據,(含增值稅)1.17萬元,其中增值稅款為0.17萬元,增值稅發票已收到,當期向稅務機關交納增值稅3.4萬元。
當期購貨支付的增值稅(1000000×17%)170000
本期支付應付票據所含增值稅1700
當期向稅務機關交納的增值稅34000
支付的增值稅款合計205700
10.“支付的所得稅款”項目,反映公司實際支付的所得稅,不包括本期退回的所得稅,本期退回的所得稅在“收到的除增值稅以外的其他稅費返還”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11.“支付的除增值稅、所得稅以外的其他稅費”項目,反映公司按規定支付的除增值稅、所得稅以外的稅費,包括本期發生并支付的稅費,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發生的稅費和預交的稅金,如支付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預交的營業稅等。不包括實際支付的已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占用稅等。
本項目可以根據“其他應交款”、“待攤費用”、“應交稅金”、“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2.“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項目外,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如捐贈現金支出、罰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現金支出、支付的保險費等,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如有價值較大的,應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管理費用”、“經營費用”、“現金”、“制造費用”、“銀行存款”、“營業外支出”、“其他應收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