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短裙挺进太深了h女友,国产亚洲精品久久777777,亚洲成色www久久网站夜月,日韩人妻无码精品一区二区三区

您現在的位置:233網校>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經濟法學習筆記

2008年中級經濟法游文麗第5章講義

來源:233網校 2007年12月19日

(四)抵銷權
抵銷權是指當事人雙方互負債務,又互享債權,各自以自己的債權充抵對方所負債務,使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等額內消滅的制度。
例如:甲企業與乙企業簽訂了50萬元的貨物買賣合同,甲企業把貨物送到乙企業,乙企業未付款;甲企業又與乙企業簽訂了商標使用權的合同。合同中規定:甲對乙企業的商標使用權一年支付40萬元的使用費,甲企業使用了乙企業的商標但未支付費用,雙方互負債務,此時有40萬元的債權債務可以抵銷的。
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抵銷權的行使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債權人對債務人負有債務,且債權人對債務人所負債務產生于破產申請受理之前。
(2)抵銷權只能由債權人行使,且債權人必須向管理人提出。
債權人在破產申請受理前對債務人負有債務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張抵銷。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銷:
(1)債務人的債務人在破產申請受理后取得他人對債務人的債權的;
例如:甲企業欠乙企業20萬元,2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企業的破產案件;丙企業與債務人甲企業之間也有合同的交易,丙企業欠甲企業30萬元的貨款,在破產受理后,丙不可以通過取得乙的20萬元的債權,與甲進行債權債務的抵銷的。
(2)債權人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破產申請的事實,對債務人負擔債務的;但是,債權人因為法律規定或者有破產申請一年前所發生的原因而負擔債務的除外。
(3)債務人的債務人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破產申請的事實,對債務人取得債權的;但是,債務人的債務人因為法律規定或者有破產申請一年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取得債權的除外。
【例題】甲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債權人申請破產,此前乙公司向甲公司購買一批10萬元的貨物一直沒有支付貨款。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產申請后,丙公司將對甲公司的10萬元債權轉讓給乙公司,乙公司不得主張以此10萬元債權抵銷欠付甲公司的10萬元貨款。( )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抵銷權。債務人(甲公司)的債務人(乙公司)在破產申請受理后取得他人對債務人的債權(丙公司對甲公司的10萬元債權)的,不得抵銷。
【例題】甲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債權人申請破產,此前甲公司欠乙公司10萬元的加工費一直沒有支付。乙公司知道甲公司被申請破產后,遂向甲公司購買10萬元貨物,但遲遲不支付貨款。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產申請后,乙公司可以主張以此10萬元貨款抵銷欠付甲公司的10萬元加工費。( )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抵銷權。債權人(乙公司)已知債務人(甲公司)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破產申請的事實,對債務人負擔債務的(欠付甲公司10萬元貨物的貨款),不得抵銷。
【例題】甲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債權人申請破產,此前乙公司欠甲公司10萬元的勞務費一直沒有支付。乙公司知道甲公司有大筆到期債務無力清償后,遂向甲公司轉讓10萬元貨物。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產申請后,乙公司可以主張以此10萬元貨款抵銷欠付甲公司的10萬元勞務費。( )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抵銷權。債務人(甲公司)的債務人(乙公司)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破產申請的事實,對債務人取得債權(向甲公司轉讓10萬元貨物)的,不得抵銷。
(五)其他由管理人依法處理的債務人財產
(1)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的出資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管理人應當要求該出資人繳納所認繳的出資,而不受出資期限的限制。
例如:甲公司于06年2月1日成立,于07年1月1日關于甲的破產申請被受理,若甲成立時注冊資本為500萬元,A出資200萬元,B出資150萬元,C出資150萬元,約定A的出資在兩年內繳清,其中在06年年底繳納一次,在07年年底再繳納一次,在07年1月1日A的出資沒有全部繳清,此時管理人應當要求A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注意:此處的規定與公司法銜接。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
(2)債務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利用職權從企業獲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業財產,管理人應當追回。
(3)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管理人可以通過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為債權人接受的擔保,取回質物、留置物。
(4)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占有的不屬于債務人的財產,該財產的權利人可以通過管理人取回。
(5)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出賣人已將買賣標的物向作為買受人的債務人發運,債務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價款的,出賣人可以取回在運途中的標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價款,請求出賣人交付標的物。
注意:此情形類似尚未履行完畢的合同。“管理人支付全部價款,請求出賣人交付標的物”屬于繼續履行合同。
六、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1.破產費用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為破產程序的順利進行及對債務人財產的管理、變價、分配過程中,必須支付的且用債務人財產優先支付的費用。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發生的下列費用,為破產費用:
(1)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2)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
(3)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
【例題】某公司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該公司發生的下列支出中,屬于破產費用的是( )。
A.破產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
B.債務人財產受無因管理所產生的支出
C.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支出
D.管理人依法解除本公司與A公司的合同而應支付給A公司的賠償金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破產費用。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為破產費用。BC屬于共益債務,D屬于普通債權。
2.共益債務,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管理人為全體債權人的共同利益,管理債務人財產時所負擔或產生的債務,以及因債務人財產而產生的,以債務人財產優先支付的債務。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發生的下列債務,為共益債務:
(1)因管理人或者債務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所產生的債務;
(2)債務人財產受無因管理所產生的債務;
債的產生:契約之債、無因管理之債、不當得利之債、侵權之債。
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的或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進行管理或服務而產生的債務。無因管理人有權要求受益人支付必要的費用,受益人由此承擔債務。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之后所產生的無因管理的債權才能作為共益債務,如果發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之前,無因管理人的費用償還權只能作為破產債權受償。
(3)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
(4)為債務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債務;
(5)管理人或者相關人員執行職務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6)債務人財產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例題】人民法院受理某公司破產申請后發生的下列費用,屬于共益債務的有( )。
A.債務人的一塊廣告牌被風刮倒,砸傷路人賠償的醫療費
B.管理人的報酬
C.為債務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的設備維修費
D.聘請評估機構為債務人的房產作價發生的評估費
[答案]AC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共益債務。管理人的報酬和評估費屬于破產費用。
3.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清償
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清償,按照下列原則進行:
(1)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
(2)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先行清償破產費用;
(3)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或者共益債務的,按照比例清償;
例如:甲的財產是800萬元,其破產時,破產費用是600萬元,共益債務是300萬元,此時應該按照如下清償:先行清償500萬元的破產費用,剩余的200萬元按照比例清償300萬元的共益債務;假設一位債權人的共益債務是120萬元,那么其得到清償的數額是80萬元。
(4)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破產費用的,管理人應當提請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請求之日起15日內裁定終結破產程序,并予以公告。
注意:
①共益債務與破產費用的共性:兩者都是在破產程序中產生,不同于破產程序開始前產生的破產債權;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都有利于破產程序的順利進行,有利于保障全體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②共益債務與破產費用的區別:破產費用是在破產程序中所支出的費用,這種費用的支出具有必然性,一般的破產案件往往都需要支出破產費用;而共益債務則具有或然性,各個不同的案件產生的共益債務往往不盡相同。
【例題】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產申請,在審理過程中的某一天,發生破產費用10萬元;發生應支付乙的共益債務5萬元;發生應支付丙的共益債務3萬元,此時債務人的財產為16萬元。丙可以得到2.25萬元,同時應終結破產程序。( )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清償。債務人的財產16萬元首先支付破產費用10萬元,剩余6萬元由乙和丙按比例分配,丙可以得到的數額為(6÷8)×3=2.25(萬元)。
七、債權申報
債權申報期限分為法定申報期限與延展申報期限;
1.債權申報的概念
(1)債權申報是指債務人的債權人在接到人民法院的破產申請受理裁定通知或者公告后,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登記債權,以取得破產債權人地位的行為。
(2)債權人在法定期限內申報了債權即成為破產債權人,因而享有破產債權人的權利,但是如未在法定期限內申報債權,則視為放棄債權。
(3)破產債權人在破產過程中享有的權利主要有:
①參加債權人會議,并享有表決權。
②提出對債務人重整申請。
③參加破產財產的分配。
2.債權申報的期限
(1)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法定申報期限)
(2)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是,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延展申報期限)
3.債權申報的要求
(1)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
(2)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和訴訟、仲裁未決的債權,債權人可以申報。
(3)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等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后列出清單并予以公示。職工對清單記載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職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書面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并提交有關證據。
(5)連帶債權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體連帶債權人申報債權,也可以共同申報債權。
(6)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已經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求償權申報債權。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尚未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將來求償權申報債權。但是,債權人已經向管理人申報全部債權的除外。
【例題】甲企業向乙企業購買貨物,丙公司作為甲企業的擔保人。當甲企業無力支付貨款時,丙公司履行了保證責任。如果甲企業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丙公司可以申報債權。( )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破產案件債權申報。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已經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求償權申報債權。
【例題】甲企業向乙企業購買貨物,丙公司作為甲企業的擔保人。當甲企業尚未支付貨款時,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如果乙企業未能及時申報債權,丙公司未履行保證責任,也可以申報債權。( )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破產案件債權申報。債務人的保證人尚未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將來求償權申報債權。但是,債權人已經向管理人申報全部債權的除外。
(7)連帶債務人數人被裁定適用《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的,其債權人有權就全部債權分別在各破產案件中申報債權。
【例題】A企業向B銀行貸款50萬元,C公司作為A企業的連帶責任擔保人。當貸款尚未到期時,A企業和C公司分別被甲、乙兩地人民法院受理破產。下列關于B銀行申報債權的表述正確的是( )。
A.只能向甲、乙兩地先受理破產的人民法院申報50萬元的債權
B.只能向甲、乙兩地受理破產的人民法院分別申報25萬元的債權
C.只能向受理擔保人破產的人民法院申報50萬元的債權
D.可以向甲、乙兩地受理破產的人民法院分別申報50萬元的債權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破產案件債權申報。連帶債務人數人被裁定適用《破產法》規定的程序的,其債權人有權就全部債權分別在各破產案件中申報債權。
(8)管理人或者債務人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解除合同的,對方當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申報債權。
(9)債務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適用《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該事實,繼續處理委托事務的,受托人以由此產生的請求權申報債權。
(10)債務人是票據的出票人,被裁定適用《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該票據的付款人繼續付款或者承兌的,付款人以由此產生的請求權申報債權。
八、債權人會議
1.債權人會議的組成
(1)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為債權人會議的成員,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享有表決權。
(2)債權尚未確定的債權人,除人民法院能夠為其行使表決權而臨時確定債權額的外,不得行使表決權;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未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其對通過和解協議和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的事項不享有表決權。
(3)債權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債權人會議,行使表決權。
(4)債權人會議應當有債務人的職工和工會的代表參加,對有關事項發表意見。
(5)債權人會議設主席1人,由人民法院從有表決權的債權人中指定,債權人會議主席主持債權人會議。
2.債權人會議的召集
(1)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債權申報期限屆滿之日起15日內召開,由人民法院主持。
(2)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以后的債權人會議,在人民法院認為必要時,或者管理人、債權人委員會、占債權總額1/4以上的債權人向債權人會議主席提議時召開。
(3)召開債權人會議,管理人應當提前15日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目的等事項通知已知的債權人。
【考題】根據新頒布的《企業破產法》的規定,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由人民法院召集主持。下列各項中,屬于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后應當召開債權人會議的情形有( )。(2007年考題)
A.人民法院認為必要時
B.破產管理人提議時
C.債權人委員會提議時
D.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1/4以上的債權人提議時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債權人會議的召開。根據規定,第一次債權會會議以后的債權人會議,在人民法院認為必要時,或者管理人、債權人委員會、占“債權總額”1/4以上的債權人向債權人會議主席提議時召開。因此正確的選項是ABC。
3.債權人會議的職權
《企業破產法》規定,債權人會議行使下列職權:
(1)核查債權;
(2)申請人民法院更換管理人,審查管理人的費用和報酬;
(3)監督管理人;
(4)選任和更換債權人委員會成員;
(5)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
(6)通過重整計劃;
(7)通過和解協議;
(8)通過債務人財產的管理方案;
(9)通過破產財產的變價方案;
(10)通過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
(11)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債權人會議行使的其他職權。
注意:債權人會議行使上述某些職權,要受到人民法院的制約。其中:
(1)核查債權無異議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確認;
(2)更換管理人要向人民法院申請;
(3)選任和更換債權人委員會成員需人民法院書面認可;
(4)債務人財產的管理方案、破產財產的變價方案和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不能通過的由法院裁定。
相關閱讀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載APP看直播

主站蜘蛛池模板: 唐河县| 驻马店市| 大邑县| 永善县| 临猗县| 台东县| 固镇县| 长宁县| 石林| 庆元县| 进贤县| 锦州市| 宁德市| 顺昌县| 常德市| 石台县| 遂昌县| 翁牛特旗| 丰都县| 当阳市| 平远县| 望城县| 屏南县| 关岭| 丰宁| 武汉市| 苏尼特左旗| 诸暨市| 镇赉县| 盐亭县| 大冶市| 育儿| 长寿区| 廉江市| 江源县| 淳化县| 遵义市| 长汀县| 中江县| 盱眙县| 贵定县|
登錄

新用戶注冊領取課程禮包

立即注冊
掃一掃,立即下載
意見反饋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