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代 理
1.代理的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實施法律行為,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擔的法律制度。
手寫圖示0104-01
手寫圖示0104-02
【舉例】甲委托乙采購特殊的機器設備,乙以自己的名義直接與丙企業簽訂采購機器的合同,這種情況下不屬于代理。因為乙并非以甲的名義從事民事行為。
2.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或行為性質必須由本人親自進行的行為不能代理,例如遺囑、婚姻登記、收養子女等。又如,約稿、預約繪畫、演出等具有嚴格人身性質的行為,也不適用代理。違法行為也不適用代理。
【例題】某書畫店與著名書法家趙某簽訂了一份委托書法作品創作合同。雙方約定,趙某交付書畫店20副對聯作品,書畫店支付趙某5000元報酬。趙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傷,不能創作,于是他委托他兒子代為書寫了全部對聯,以此交付書畫店,書畫店支付了全部報酬。但是不久書畫店感到作品風格與趙某不同,遂請專家鑒定,結果發現屬他人作品。趙某辯解說,他可以委托他的兒子代理其創作。趙某的說法是錯誤的。( )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代理的適用范圍。趙某不能委托他的兒子代理其創作,因為書法創作具有很強的人身屬性,必須由本人親自實施,是不適用代理的行為。
3.代理的種類
委托代理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發生的代理。委托代理中的授權行為一般以代理證書(亦稱授權委托書)的形式表現。授權委托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對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法定代理通常適用于被代理人是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情況。
指定代理適用于被代理人既無委托代理人,又無法定代理人而又有特定事項需要代理人代理的情況。
手寫圖示0104-03
【例題】甲委托乙代購一批木材,但委托書中對木材的規格沒有詳細的規定,如果從善意第三人處所購木材規格不符合甲對規格的要求,甲不得拒收。( )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委托代理。
4.濫用代理權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進行民事活動;
手寫圖示0104-04
(2)同一代理人代理雙方當事人進行同一項民事活動;
手寫圖示0104-05
(3)代理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代理人濫用代理權的,其行為視為無效行為,給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注意:濫用代理權的前提是有代理權。
5.無權代理
手寫圖示0104-06
(1)無權代理是指沒有代理權而以他人名義進行的民事行為。
(2)無權代理包括三種情況:一是沒有代理權的代理;二是超越代理權的代理;三是代理權終止后而實施的代理。
(3)在無權代理的情況下,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但有三種例外情形:
①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即應由被代理人承擔民事責任。
②委托代理人為了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在緊急情況下實施的超越代理權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認定有效。
③無權代理人的代理行為,客觀上使善意相對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的,被代理人應當承擔代理的法律后果(即“表見代理”)。
手寫圖示0104-07
手寫圖示0104-08
【例題】甲廠業務員王某一直負責與乙廠的購銷業務,王某因故被開除后,用蓋有甲廠公章的空白合同書與乙廠訂立一份購銷合同。乙廠并不知情,并按時將貨送至甲廠。甲廠拒絕收貨而引起糾紛。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王某的行為為無權代理,合同無效
B.王某的行為為表見代理,合同有效
C.王某的行為為越權代理,合同無效
D.王某的行為為委托代理,合同有效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無權代理的法律后果。本題中甲廠未將有關王某的事情及時通知乙廠,乙廠為善意相對人,形成表見代理,合同有效。
5.代理關系終止
代理關系終止的法定情形因代理的種類不同而有所不同。
委托代理(1)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辭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5)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復民事行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間的監護關系消滅。
七、違反經濟法的法律責任
違反經濟法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三種形式。
【考題】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于行政處罰種類的是( )。(2007年考題)
A.記過
B.罰款
C.行政拘留
D.沒收違法所得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法律責任。選項A屬于行政處分。
【考題】下列各項中,不屬于刑罰種類的是( )。(2006年考題)
A.拘役
B.罰款
C.罰金
D.沒收財產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法律責任。罰款屬于行政責任,罰金屬于刑事責任。
手寫圖示0105-01
八、仲 裁
仲裁是指由經濟糾紛的各方當事人共同選定仲裁機構,對糾紛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約束力的裁決的活動。
1.仲裁的基本原則
(1)自愿原則。當事人如果采取仲裁方式解決糾紛,必須首先由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
(2)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公平合理地解決糾紛原則。
(3)仲裁組織依法獨立行使仲裁權原則。仲裁組織是民間組織,不隸屬任何國家機關。
(4)一裁終局原則。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不能再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但是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重新達成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仲裁范圍
并非所有的糾紛和爭議都可以仲裁,不屬于仲裁范圍的有:關于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勞動爭議;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考題】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糾紛,可以仲裁解決。下列各項中,符合我國《仲裁法》規定,可以申請仲裁解決的是( )。(2000年考題)
A.甲某與村民委員會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糾紛
B.甲、乙兩企業間的貨物買賣合同糾紛
C.甲、乙兩人的繼承遺產糾紛
D.甲、乙兩對夫婦間的收養合同糾紛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仲裁的適用范圍。根據《仲裁法》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糾紛,可以仲裁。而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行政爭議、勞動爭議、農業承包合同糾紛均不能仲裁。
【考題】下列糾紛中,可以適用《仲裁法》仲裁解決的是( )。(2002年考題)
A.婚姻糾紛
B.買賣合同糾紛
C.收養糾紛
D.繼承糾紛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仲裁的適用范圍。根據《仲裁法》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糾紛,可以仲裁。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是不能進行仲裁的。
【考題】下列糾紛中,可以適用《仲裁法》解決的是( )。(2004年考題)
A.甲乙之間的土地承包合同糾紛
B.甲乙之間的貨物買賣合同糾紛
C.甲乙之間的遺產繼承糾紛
D.甲乙之間的勞動爭議糾紛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仲裁的適用范圍。根據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糾紛,可以仲裁。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是不能進行仲裁的。
3.仲裁協議
(1)仲裁協議應具有下列內容:①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②仲裁事項;③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2)仲裁協議具有以下效力:①仲裁協議中為當事人設定的一定義務,不能任意更改、終止或撤銷;②合法有效的仲裁協議對雙方當事人訴權的行使產生一定的限制,在當事人雙方發生協議約定的爭議時,任何一方只能將爭議提交仲裁,而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訴;③對于仲裁組織來說,仲裁協議具有排除訴訟管轄權的作用;④仲裁協議具有獨立性,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例題】甲公司與乙公司解除合同關系,但合同中的仲裁條款仍然有效。( )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仲裁協議的效力。仲裁協議獨立存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協議無效:①約定的仲裁事項超過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的;②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③一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
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考題】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2006年考題)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仲裁協議的效力。
【考題】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情形中的仲裁協議,屬于無效的有( )。(2007年考題)
A.甲、乙兩公司在建設工程合同中依法約定有仲裁條款,其后,該建設工程合同被確認無效
B.王某與李某在仲裁協議中約定,將他們之間的扶養合同糾紛交由某仲裁委員會仲裁
C.鄭某與甲企業在仲裁協議中對仲裁委員會約定不明確,且不能達成補充協議
D.陳某在與高某發生融資租賃合同糾紛后,脅迫高某與其訂立將該合同糾紛提交某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協議
『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仲裁協議的效力。仲裁協議獨立存在,所以選項A的仲裁協議有效;扶養糾紛不屬于仲裁范圍,所以選項B的仲裁協議無效;仲裁協議對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又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如選項C;一方采取欺詐、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如選項D。
4.仲裁程序
(1)仲裁申請和受理。申請仲裁必須符合下列條件:①有仲裁協議;②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③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
(2)仲裁庭的組成。仲裁庭可以由1名仲裁員或3名仲裁員組成。由3名仲裁員組成的,設首席仲裁員。
(3)仲裁裁決。仲裁應當開庭進行。仲裁一般不公開進行。裁決應按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裁決應當按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4)仲裁效力。當事人應當履行仲裁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考題】下列有關仲裁事項的表述中,不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2003年考題)
A.申請仲裁的當事人必須有仲裁協議
B.仲裁庭由1名或3名仲裁員組成
C.仲裁庭可以自行收集證據
D.仲裁均公開進行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仲裁的有關規定。仲裁一般不公開進行。
【考題】甲、乙因合同糾紛達成仲裁協議,甲選定A仲裁員,乙選定B仲裁員,另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員,3人組成仲裁庭。仲裁庭在作出裁決時產生了兩種不同意見。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庭應當采取的做法是( )。(2005年考題)
A.按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裁決
B.按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裁決
C.提請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
D.提請仲裁委員會主任作出裁決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仲裁的裁決。裁決應按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少數仲裁員的不同意見可以記入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