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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票據行為
1.票據行為的概念
《票據法》規定的狹義票據行為,指以發生票據上的債務為目的的法律行為。匯票包括出票、背書、承兌、保證,本票包括出票、背書、保證,支票包括出票和背書。
票據行為屬于民事法律行為,必須符合一般民事法律行為成立的要件。同時,票據行為又是特殊的要式民事法律行為,必須具備《票據法》規定的特別要件。
2.票據行為的實質要件
(1)行為人必須具有從事票據行為的能力。
(2)票據行為人的意思表示必須合法、真實。
注意: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票據上簽章的,其簽章無效。
3.票據行為的形式要件
票據行為是一種要式行為,必須符合法定形式。票據行為的形式要件,有書面、簽章、記載事項和交付四項。
(1)票據行為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未使用按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印制的票據,票據無效。
(2)票據簽章必須符合規定。票據簽章是票據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票據上的簽章因票據行為不同,簽章人也不相同。
銀行匯票的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使用的該銀行匯票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人的簽章
商業匯票的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為該法人或者該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銀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使用的該銀行本票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單位在票據上的簽章為該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支票出票人的簽章為其預留銀行的簽章
商業承兌匯票的承兌人在票據上的簽章
①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規定的,票據無效;
②承兌人、保證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規定的,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票據上簽章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他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
③背書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前手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
④銀行匯票、銀行本票的出票人以及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人在票據上未加蓋規定的專用章而加蓋該銀行的公章,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據上未加蓋與該單位在銀行預留簽章一致的財務專用章而加蓋該出票人公章的,簽章人應當承擔票據責任。
注意:這里所稱的“票據不符合規定”是指違反前述票據簽章中的規定,例如,在票據上加蓋“合同專用章”即屬于不符合規定;另外,這里所稱的“票據不符合規定”不包括票據的偽造和變造。
【例題】某企業在背書轉讓一張匯票時,未按規定在票據上簽章,該匯票的法律后果有( )。
A.匯票有效
B.匯票無效
C.簽章無效
D.必須重新簽章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票據的簽章。背書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前手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
(3)票據記載事項。票據記載事項可以分為必要記載事項、任意記載事項、不得記載事項等。
必要記載事項絕對必要記載事項
必須記載,如無記載,票據即為無效。各類票據絕對必要記載的事項主要有:①票據種類;②票據金額;③票據收款人;④出票或簽發日期。
相對必要記載事項應該記載而未記載,適用法律的有關規定而不使票據失效(即:有記載,按記載;無記載,按法定)
任意記載事項不作記載,對票據效力不發生影響,一旦作了記載,就發生票據法規定的效力
不得記載事項記載無效的事項記載本身無效,票據的效力并不因此受到影響
使票據無效的事項不僅記載本身無效,而且使整個票據無效
注意:
①上述4項絕對必要記載事項是各類票據“通用”的記載事項,各類票據還有其他具體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
②票據金額、出票或簽發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
【例題】根據有關規定,單位在填寫票據時,下列選項中,應當遵守的有(?。?。
A.金額以中文大寫和阿拉伯數字同時記載并一致
B.收款人名稱必須清楚并不得更改
C.簽章應為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D.必須標明簽發票據的原因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票據的簽章和記載事項。票據金額以中文大寫和數碼同時記載,二者必須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據無效。由此判斷A正確。票據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由此判斷B正確。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據的單位在票據上的簽章,為該法人或者該單位的蓋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章。由此判斷C正確。
(4)票據交付。票據交付是指票據行為人將票據實際交付給對方持有。
4.票據行為的代理
票據行為的代理,是指代理人在其代理權限范圍內,在票據上記載被代理人的名稱及為被代理人代理的意思,并在票據上簽章的行為。
(1)無權代理
票據無權代理是指行為人沒有被代理人的授權而以代理人名義在票據上簽章的行為。沒有代理權而以代理人名義在票據上簽章的,應當由簽章人承擔票據責任。
【考題】甲并未取得乙的票據代理授權,卻以代理人的名義在票據上簽章的,應當由甲承擔票據責任。(?。?007年考題)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票據行為的代理。根據規定,沒有代理權而以代理人名義在票據上簽章的,應當由簽章人承擔票據責任。
(2)越權代理
票據越權代理是指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而使被代理人增加票據責任的代理行為。《票據法》規定,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的,應當就其超越權限的部分承擔票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