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組織設計的類型
(一)行政層級式(德國學者馬克斯·韋伯首先使用)
1.決定因素:
(1)權力等級;
(2)分工;
(3)規章;
(4)程序規范;
(5)非個人因素;
(6)技術能力。
2.適用范圍:行政層級組織形式在復雜/靜態環境中最有效。
(二)職能制結構(法約爾)
1.主要特點:
(1)職能分工;
(2)直線——參謀制;
(3)管理權力高度集中。
2.職能制的優點
①按職能劃分的組織形式有明確的任務和確定的職責,并且由于從事類似工作、面臨類似問題的人們在一起工作,相互影響和相互支持的機會較多。
②職能形式可以消除設備及勞動力的重復,可以對資源最充分地利用,這種形式也適合于發展專家及專門設備。
③各部門和各類人員實行專業分工,有利于管理人員注重并能熟練掌握本職工作的技能,有利于強化專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④每一個管理人員都固定地歸屬于一個職能機構,專門從事某一項職能工作,在此基礎上建立起來的部門間的聯系能夠長期不變,這就使整個組織有較高的穩定性。
⑤管理權力高度集中,便于最高領導層對整個企業實施嚴格的控制。
3.職能制的缺點
①狹隘的職能觀念。
②橫向協調差。
③適應性差。
④企業領導負擔重。
⑤不利于培養具有全面素質、能夠經營整個企業的管理人才。
4.職能制的適用范圍
職能制的組織形式在簡單/靜態環境中效果較好。
(三)矩陣組織形式
矩陣組織形式是把按職能組合業務活動,以及按產品(或工程項目、規劃項目)組合業務活動的方式結合起來運用的一種組織設計形式,即在同一組織內部,既設置具有縱向報告關系的若干職能部門,又建立具有橫向報告關系的若干產品部門(或項目小組),從而形成縱向與橫向管理系統相結合,形如矩陣的組織結構形式。
1.主要特點:
(1)一名員工有兩位領導;
(2)組織內部有兩個層次的協調;
(3)產品部門(或項目小組)所形成的橫向聯系靈活多樣。
2.矩陣組織形式的優點:
(1)有利于加強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
(2)有利于順利完成規劃項目;
(3)有利于減輕高層管理人員的負擔;
(4)有利于職能部門與產品部門相互制約,保證企業整體目標的實現。
3.矩陣組織形式的缺點:
(1)組織的穩定性較差;
(2)雙重領導的存在;
(3)機構相對臃腫,用人較多。
4.適用范圍:在復雜/動態環境中較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