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心理學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心理學的研究對象與研究目標
一、心理學的研究對象
任何一門科學都有自己的研究對象,即特定的研究領域,并揭示特定領域的事物或現象本身所固有的規律,從而運用規律指導實踐。心理學的研究對象是什么呢?心理學是研究心理現象及其規律的科學。
心理現象不僅人有,動物也有。如螞蟻能感覺到我們人所看不到的紫外線,狗有敏銳的嗅覺并能辨認主人與陌生人,鴿子具有高空知覺與記憶地面輪廓圖形的驚人能力,猩猩可以通過“頓悟”解決使用工具取食的問題,狡猾的狐貍能利用地形來躲避追逐者,貓或虎易被激怒,猴子或熊會主動向人做出求食的動作,等等。大量生動的事實與實驗證明,動物具有感覺、知覺、記憶、具體思維、情緒、模仿性的行為學習等心理現象。
人的心理比動物的心理更加復雜,兩者有著本質上的不同。人不僅可以感知、記憶各種事物,有情緒,能運動,而且還會說話,能運用一定的詞與言語來表達自己的愿望、抽象地思考問題和鞏固自己的認識,并通過學習和交往接受人類所積累的知識經驗,從而形成極為豐富多彩的包括信念、觀點等在內的主觀世界,即個體意識。人有了意識就會對外界事物產生越來越多的理解、情感與態度,并且可以察覺、調節和控制自己的心理與行為,有意志與性格,表現出個人的能力,使自己成為現實中有個性的能動的主體。
二、心理學的研究目標
1.陳述心理現象
人的心理活動的本質和發展規律若不能被揭示,就不能被理解和控制,有時甚至會被看成是任意發生的、主觀自覺的、不受因果規律支配的。為此,心理學大量的工作是測量、描述和揭示人的行為以及心理如何調節和支配人的活動的規律性。例如,心理學通過大量測量揭示了人類遺忘的規律,這樣就可以理解為什么有的人記得又快又牢固,而有的人則記憶效果差,由此提出有助于記憶的方法,控制和避免無利于記憶的因素。
2.解釋心理現象
理解和說明人的心理活動,實際上就是找出產生所觀察到的某些心理現象的原因。這個過程既包括了把已知事實組織起來以形成與事實相符的說明,也包括了就事件之間的關系提出需證明的假設。
3.預測心理活動
人們掌握了心理活動的規律,就能根據客觀現實的需要去預測心理活動。例如,知道了某個學生的智力水平,就能夠較準確地預測該學生的某些作業成績。
4.調節與控制人的心理活動和行為
心理科學的重要作用在于調節與控制人的心理活動和行為。了解了影響人的心理活動的因素,就能夠盡量消除不利因素,創設有利情境,改變和控制個體的行為,提高活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