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教學方法
一、教學方法的概念
(一)教學方法的概述
教學方法是教師和學生為實現教育目的、完成教學任務所采用的相互作用的手段和一整套工作方式。
教學方法要解決的是教師如何教、學生如何學、教與學的相互作用及其調節問題。
(二)教學方法的意義
在明確了教學目的,有了相應的教學內容之后,就必須采用適當的教學方法。否則,要實現教學目的就是一句空活。
教學方法是受教育目的、教學內容制約的。我國封建社會教育目的是為地主階級培養馴服的臣仆,學校教學內容是四書五經,與此相適應,所采用的教學方法是脫離實際、呆讀死記、機械背誦。在資本主義社會,教學目的在于培養管理生產、經營商業、從事政治活動和科學研究的人才及有一定科學文化知識和生產技能的工人,許多自然科學的內容進入教學,與此相適應,出現了演示、實驗等教學方法。我國是社會主義教育,與我國學校的教育目的、教學內容相適應,理論聯系實際、啟發學生學習主動性等,是我國教學方法的基本特點。
教學方法不僅受教育目的、教學內容所制約,同時也受學生認識規律所制約,教學方法要和學生的認識規律相適。
(三)兩種對立的教學方法思想
因其指導思想不同。各種教學方法可歸并為兩大類:注入式和啟發式,這是兩種根本對立的教學方法思想。
注入式是一種“填鴨式”的教學方法,是指教師從主觀出發,把學生看成單純接受知識的容器,向學生灌注知識,無視學生在學習上的主觀能動性。在這思想的指導下,教師在教學中僅僅起了一個現成信息的載負者和傳遞者的作用,而學生則僅僅起著記憶器的作用。
啟發式則是指教師從學生實際出發,采取各種有效的形式去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指導他們自己去學習的方法。衡量一種教學方法是否具有啟發性,關鍵是看教師能否促進學生積極主動地去學習,而不是單從形式上去加以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