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其他:
①經營勞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已征稅退款的處理方法:A.退稅;B.從以后營業額減除;
②經營勞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有折扣的同張發票以折扣后的余額,不同張不得扣除。但電信單位以面值減折扣折讓后余額;
③經營勞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從受讓方取得的賠償金收入應征稅;
④因核算辦法改變已征稅預收價款確認收入的可抵減營業額;
⑤勞務公司以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收入減代收轉付勞工價款(工資、社費、住房公積金)的余額
⑥中石化集團公司土地租金收入征收營業稅的規定
⑦自2004年12月1日起,營業稅納稅人購置稅控收款機,可憑購進稅控收款機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抵免當期應納營業稅稅額,或者按照購進稅控收款機取得的普通發票上注明的價款,依下列公式計算可抵免稅額:
可抵免稅額=價款÷(1+17%)×17%
五、應納稅額的計算
1.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2.外幣業務的折算:可采用業務發生當天的匯率,也可采用當月1日的匯率;但金融業以實際收到外匯的當天或當季末人行公布的基準匯率;保險業以實際收到外匯的當天或當月末人行公布的基準匯率。
六、幾種經營行為的處理
1.兼營不同稅目的:分別核算,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
2.混合銷售行為:處理由增值稅
3.兼營應稅與非應稅(營業稅)勞務:分別核算,未分別核算的,征增值稅
4.建筑業務征收問題。
①預制構件或建筑材料用于工程的,在移送使用時征增值稅
②在施工現場制作的,征營業稅,不征增值稅
5.郵電業務
①集郵商品的生產、調撥是征收增值稅,郵政部門銷售集郵商品是征收營業稅的,而郵政部門賣時交營業稅,郵政單位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應當征收增值稅。
②郵政部門發行報刊征收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發行報刊征收增值稅。
③電信部門自己銷售的這些尋呼機、手機并提供相應勞務應該征收營業稅,如果單純的買手機、呼機這些通訊器材的話,不提供相應勞務,應該交增值稅。
6.代購代銷的征稅
①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均應征收營業稅:
——受托方不墊付資金;
——銷貨方將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給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將該項發票轉交給委托方
——受托方按代購實際發生的銷售額和增值稅額與委托方結算,并另收手續費。
②如果受托方將代銷貨物加價出售,仍與委托方按原價結算,無論是否收取代銷手續費,對于加價對外銷售部分,只繳納增值稅,收取的手續費繳納營業稅。
7.一些客觀題
①飲食業在提供飲食的同時,附帶提供香煙等,就按飲食業征收營業稅。
②飲食業自制食品,既可對內又可對外銷售的,屬于兼營情況。
③照相館在照結婚紀念照的同時,附帶也提供鏡框、像冊等貨物,屬于混合銷售行為,按其體服務業征收營業稅。
④電腦福利彩票投注點代銷福利彩票取得的任何形式的手續費收入,應照章征收營業稅。
⑤隨汽車銷售提供的汽車按揭服務和代辦服務業務征收增值稅,單獨的不銷售汽車的征收營業稅。
8.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務勞務的征稅問題:
(1)簽訂合同的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從2002年9月1日起對銷售自產貨和提供應稅勞務征增值稅,對建安勞務征營業稅,不完全符合條件的征增值稅:
①有施工安裝資質,
②合同中注明建筑業務價款;
(2)總承包人應扣繳分轉包人的營業稅(計稅依據按上述原則處理)。
納稅人按照客戶要求,為鉆井作業提供泥漿和工程技術服務的行為,應按提供泥漿工程勞務項目,照章征收營業稅,不征收增值稅。
9.商業企業向貨物供應方收取的部分費用征收流轉稅問題
自2004年7月1日起,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無必然聯系,且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提供一定勞務的收入,例如進場費、廣告費、促銷費、上架費、展示費、管理費等,不屬于平銷返利,不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應按營業稅的適用稅目稅率(5%)征收營業稅
七、起征點(僅適用于個人)
起征點是指征稅對象達到征稅的數量界限,超過起征點應該全額計稅,免征額是在征稅對象稅法免于征稅的部分。
1.按期納稅的起征點的月營業額為200~800元
2.按次納稅的起征點每次(日)營業額為50元
3.對下崗失業人員,200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將按期納稅的起征點幅度由現行月銷售額200~800元提高到1000~5000元;將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由現行每次(日)營業額50元提高到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八、稅收優惠
1.《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政策性免征
①托兒所、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②殘疾人個人為社會提供的勞務(不包括福利企業);
③國家承認學歷的學校提供教育勞務,勤工儉學勞務;
④農業相關的……掌握一個原則:對農產品、農業服務的都有稅收優惠;
⑤紀念館、圖書館……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僅指第一道門票收入)。
2.其它規定的減免稅
(1)保險公司開展的1年以上的返還性人身保險業務(人壽、養老、健康保險)的保費收入,免征營業稅;
(2)對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區別所得稅);免征營業稅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業務,是指自然科學領域的技術開發和技術轉讓業務。
(3)個人轉讓著作權,免征營業稅;
(4)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的,免營業稅;
(5)凡是與財政、民政等國家機關相關的各項收費,不納營業稅;
(6)高校實體經營公寓和相關服務的,如果服務對象是學生和教師,免稅;如果是其它社會人員,對其租金和各種服務性收入,按規定征營業稅;
(7)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在指定的委托銀行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8)對按政府規定價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價住房暫免征收營業稅;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暫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
(9)對從事國際航空運輸業務的外國企業從我國取得的收入,暫按4.65%征稅;
(10)對人保和進出口銀行辦理的出口信用保險,不是境內業務,不征營業稅;
(11)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不征營業稅,直接或間接對企業的貸款,征稅;
(12)金融機構往來業務暫不征收營業稅。金融機構往來是指金融企業聯行、金融企業與人民銀行及同業之間的資金往來業務,包括再貼現、轉貼現業務取得的收入,不包括相互之間提供的服務;
(13)電影發行單位:僅對片租征營業稅;
(14)對金融機構的出納長款收入,不征收營業稅;
(15)對個人購房的政策:銷售自購并居住超過1年的住宅,免稅;不足1年的,按購銷差價計征。個人自建自用房,銷售時免稅;
(16)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征營業稅(基本治療);
(17)對4家資產管理公司接受的不良債權,免稅;相關利息收入,免稅;
(18)對納入全國試點范圍的非營利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機構,由地方政府自行確定,對其它保費收入,3年內免稅;
(19)整體轉讓企業產權的業務不征營業稅;
(20)對社保基金理事會、管理人等用社保基金買賣證券投資基金、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免稅;
(21)保險公司因分設而發生的不動產轉移不征收營業稅;
(22)中國電信公司將江浙滬粵等資產重組上市已繳稅的預收收入確認收入時不征稅;
(23)從2003年8月1日起對民航的下列收費不征稅:航空器國籍登記費、權利登記費、經營許可證工本費、安全檢查許可證工本費、儀器使用合格證工本費、從業人員考試費執照工本費、業務補償費、審查費;已征稅不退還,調整的從調整日起征稅;
(24)保險企業取得的追償款不征稅
(25)對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辦理的出口信用保險業務不征收營業稅。
(26)自2004年8月1日起,對軍隊空余房產租賃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房產稅。
(27)住房專項維修基金征免營業稅的規定。對房地產主管部門或其指定機構、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發企業以及物業管理單位代收的住房專項維修基金,不計征營業稅。
(28)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活動免征營業稅。
(29)對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干部、城鎮退役士兵和隨軍家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個體經營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個體經營行為,軍隊轉業干部、城鎮退役士兵、隨軍家屬從事個體經營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無論其領取的營業執照是否注明為個體工商業戶,軍隊轉業干部和隨軍家屬均按照新開辦的企業、城鎮退役士兵按照新辦的服務型企業的規定享受有關營業稅優惠政策。
(30)對QFII委托境內公司在我國從事證券買賣業務取得的差價收入,免征營業稅。
(31)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垃圾處置勞務不屬于營業稅應稅勞務,對其處置垃圾取得的垃圾處置費,不征收營業稅。
(32)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對高校后勤實體經營學生公寓和教師公寓及為高校教學提供后勤服務取得的租金和服務性收入,免征營業稅。
九、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銷售不動產,采用預收款的方式: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2.單位和個人新建建筑物后銷售,其自建行為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銷售自建筑物并收訖營業額或者取得索取營業額憑據的當天。
3.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的當天。
4.會員費、席位費的保證金為收到或取得的當天。
5.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發生的時間為代納稅人收款或取得索款憑據的當天。
6.建筑業:參見教材129業,總的原則就是結算日。
7.金融機構的貸款逾期≤90天的,按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逾期>90天的部分,按收付實現制確認收入。
8.融資租賃、金融商品轉讓、金融經紀業、保險業等以取得收入或索取收入憑據的當天。
9.電信部門銷售電話卡的,為售卡并收款或取得索款憑據的當天。
10.委托貸款業務扣繳時間為代委托方收妥貸款利息的當天。
11.預收性質的價款納稅義務時間為按財務制度被確認為收入的當天。
十、納稅期限
1.營業稅納稅期限與其它流轉稅略有不同:5日、10日、15日、1個月,沒有1、3日。以月為一期的,期滿之日起10日內繳納營業稅,以日為一期的,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下月1至10月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營業稅。
2.特殊規定有:金融業(不包括典當業)的納稅期限為1個季度,自納稅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
3.保險業的納稅期限為1個月。
十一、納稅地點
1.提供應稅勞務的:發生地。運輸的:機構屬地
2.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土地所在地。轉讓其它無形資產:機構所在地。
3.銷售不動產:不動產所在地
4.外出勞務:勞務發生地納稅,未納稅的,回所在地補稅
5.跨省的:機構所在地(這里的跨省是指工程本身跨省,例如青藏鐵路,就是跨省的,而北京的建筑企業去深圳修建主題公園,卻不是跨省。)
6.航空公司:向各分公司繳稅。
7.單位和個人出租土地使用權不動產的:土地不動產所在地;出租物品、設備的:機構所在地(個人居住地)
8.扣繳義務人向機構所在地納稅,但建安業務就在業務發生地納稅;
9.電信單位、設計、工程監理、調試、咨詢、通過網絡培訓(信息、遠程調試、檢測)為單位機構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