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背景材料】
根據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和我國有關質量、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標準的定義,凡工程產品質量沒有滿足某個規定的要求,就稱之為質量不合格。
【問題】
1.工程質量問題產生的原因有哪些?
2.當發生工程質量問題時,監理工程師應怎樣去處理?
3.工程質量事故的特點有哪些?
答案:1.工程質量問題產生的原因有:
(1)違背建設程序;
(2)違反法規行為;
(3)地質勘察失真;
(4)設計差錯;
(5)施工與管理不到位;
(6)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品和設備;
(7)自然環境因素;
(8)使用不當。
2.當發生質量問題時,監理工程師的處理程序是:
(1)當發生質量問題時,監理工程師首先應判斷其嚴重程度。 、
(2)對需要加固補強的質量問題,或質量問題的存在影響下道工序和分項工程的質量時,應簽發《工程暫停令》,指令施工單位停止有質量問題部位和與其有關聯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
(3)施工單位接到《監理通知》后,在監理工程師的組織參與下,盡快進行質量問題調查并完成報告編寫。
(4)監理工程師審核、分析質量問題調查報告,判斷和確認質量問題產生的原因。
(5)在原因分析的基礎上,認真審核簽認質量問題處理方案。
(6)指令施工單位按既定的處理方案實施處理并進行跟蹤檢查。
(7)質量問題處理完畢,監理工程師應組織有關人員對處理的結果進行嚴格的檢查、鑒定和驗收,寫出質量問題處理報告,報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存檔。
3.工程質量事故的特點是:復雜性,嚴重性,可變性,多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