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
【背景材料】
某施工合同中,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承包商向工程師提出索賠申請,工程師對索賠理由和索賠證據做了公正的判斷,批準了合理的索賠要求。事件如下:
事件1:設計人的圖紙延誤了施工;
事件2:施工現場存在未拆遷房屋影響施工;
事件3:施工中發生洪災;
事件4:挖基坑時發現古跡;
事件5:天氣突然變冷;
事件6:施工階段發生傳染病而停工;
事件7:業主提前占用了工程。
【問題】
1.就以上事件,可補償承包商的哪些損失?
2.工程師對承包商的索賠提出質疑的情況有哪些?
3.工程師如何預防和減少索賠?
4.列舉五方面業主可以索賠的事項。
答案:1.可以補償承包商的損失有:
事件1:可補償工期、費用和利潤;
事件2:可補償工期、費用和利潤;
事件3:可補償工期和費用;
事件4:可補償工期和費用;
事件5:可補償工期;
事件6:可補償工期;
事件7:可補償費用和利潤。
2.工程師對承包商的索賠提出質疑的情況有:
(1)索賠事項不屬于發包人或工程師的責任,而是與承包人有關的其他第三方的責任;
(2)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負有責任,承包人必須劃分和證明雙方責任大小;
(3)事實依據不足;
(4)合同依據不足;
(5)承包人未遵守意向通知要求;
(6)承包人以前已經放棄(明示或暗示)了索賠要求;
(7)承包人沒有采取適當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
(8)承包人必須提供進一步的證據;
(9)損失計算夸大等等。
3.工程師可通過以下工作來預防和減少索賠:
(1)正確理解合同規定;
(2)做好日常監理工作,隨時與承包人保持協調;
(3)盡量為承包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4)建立和維護工程師處理合同事務的威信。
4.業主可以索賠的事項有:
(1)拖期違約賠償;
(2)未能通過竣工檢驗;
(3)缺陷通知期延長;
(4)未能補救缺陷;
(5)不合格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