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背景材料】
某大型工程由于工期要求緊,在初步設計完成后,通過招標,某施工單位中標,在施工圖剛出一半時,便開始施工,由于工程技術難度大,所以在施工中發生設計變更不可預料的條件,導致承包商的索賠事件增加,項目監理機構對索賠進行管理。
【問題】
1.項目監理機構在承包單位提出費用索賠的理由滿足什么條件時予以受理?
2.項目監理機構處理費用索賠的依據是什么?
3.項目監理機構受理承包單位的費用索賠申請后,應按怎樣的程序來處理?
答案:1.當承包單位提出費用索賠的理由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項目監理機構應予以受理:
(1)索賠事件造成了承包單位直接經濟損失;
(2)索賠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單位的責任發生的;
(3)承包單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規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費用索賠申請表,并附有索賠憑證材料。
2.監理機構處理費用索賠的依據是: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師所在地的地方法規;
(2)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
(3)國家、部門和地方有關的標準、規范和定額;
(4)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索賠事件有關的憑證。
3.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提出費用索賠,項目監理機構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承包單位在施工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對建設單位的費用索賠意向通知書;
(2)總監理工程師指定專業監理工程師收集與索賠有關的資料;
(3)承包單位在承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對建設單位的費用索賠申請表;
(4)總監理工程師初步審查費用索賠申請表,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規范》所規定的條件時予以受理;
(5)總監理工程師進行費用索賠審查,并在初步確定一個額度后,與承包單位和建設單位進行協商;
(6)總監理工程師應在施工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簽署費用索賠審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發出要求承包單位提交有關索賠報告的進一步詳細資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單位提交的詳細資料后,按上述第(4)、(5)、(6)款的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