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賈君因生意失敗而離家出走,下落不明,經其妻子周靜申請被法院宣告為失蹤人,其財產由周靜代管。賈君在失蹤前曾向其友許德明借款10萬元,現已到期,許德明向周靜索要欠款。周靜認為錢是賈君借的,應等到其回來再還。許索要未果,遂向人民法院起訴。下列關于本案訴訟參與人的地位,哪項是正確的?
A、許德明為原告,賈君與周靜為共同被告
B、許德明為原告,賈君為被告,周靜為其法定代理人
C、許德明為原告,周靜為被告
D、許德明為原告,賈君為被告,周靜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本題考查非民事實體權利主體成為民事訴訟當事人的情形。財產代管人為保護他人利益而進行訴訟,案件審理結果雖與其無直接的利害關系,但卻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仍可以成為民事訴訟當事人。法條依據是《民通意見》第32條:“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拒絕支付失蹤人所欠的稅款、債務和其他費用,債權人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代管人列為被告。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向失蹤人的債務人要求償還債務的,可以作為原告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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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某、夏某等20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稱2012年1月從甲公司團購了一批原裝聯想電腦,買回后發現不是原裝,而是山寨版的,要求甲公司退貨。法院查明該公司已售出300多臺,于是,人民法院發出公告,告之凡在該公司購買假原裝電腦的顧客,要求退貨、賠償者向人民法院登記。公告期滿,登記人數有212人。后經協商推選數人作代表人參加訴訟。經過審理,法院判決被告甲公司予以退貨并賠償顧客相應損失。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在公告期內沒有登記的人不能適用該訴訟的判決
B、人民法院決定公告期為20日
C、顧客李某在要求登記時,應當證明其與甲公司的買賣合同關系
D、在公告期結束后,顧客張某不能證明其因不可抗力不能登記的,不得再行起訴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選項AD錯誤,選項C正確?!睹裨V解釋》第80條規定,依照《民事訴訟法》第54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登記的權利人,應證明其與對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和所受到的損害。證明不了的,不予登記,權利人可以另行起訴。人民法院的裁判在登記的范圍內執行。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在訴訟時效期間內提起訴訟,人民法院認定其請求成立的,裁定適用人民法院已作出的判決、裁定。選項B錯誤。《民訴解釋》第79條規定,依照《民事訴訟法》第54條規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發出公告,通知權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記。公告期間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確定,但不得少于30日。
3、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司法解釋,下列哪一案件可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
A、王某透支某銀行信用卡1000元未歸還。銀行向法院起訴王某
B、張某起訴華某離婚糾紛,雙方同意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
C、關某起訴下落不明的劉某,訴請劉某償還借款2000元
D、陳某起訴余某侵犯其著作權,訴請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元錢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考點:小額訴訟適用的范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74條第(五)項規定,銀行卡糾紛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A選項所述情形以及相關款項數額符合小額訴訟程序的規定。A選項當選?!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75條第(一)項規定,人身關系糾紛不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離婚糾紛屬于人身關系糾紛,該案不適用小額訴訟程序。不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案件類型由法律明確規定,不受雙方當事人意志的影響。B選項不當選。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前提是適用簡易程序。易言之,不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也不得適用小額訴訟程序?!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57條第(一)項規定,起訴時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不適用簡易程序。因此,該案也不能適用小額訴訟程序。C選項不當選?!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75條第(三)項規定,知識產權糾紛不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本案是著作權糾紛,不適用小額訴訟程序。D選項不當選。
4、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后,一方當事人不服仲裁裁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撤銷裁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當事人可以選擇仲裁委員會所在地或者仲裁裁決執行管轄法院提起申請
B、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應組成合議庭,但仲裁裁決明顯違法的,可以由一名審判員獨任作出裁定撤銷
C、人民法院認定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裁定撤銷
D、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對事實清楚的,在撤銷裁決的同時可對當事人權利義務一并作出裁決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本題考查仲裁裁決的撤銷。根據《仲裁法》第58條第1款的規定,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應當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而當事人申請不予執行仲裁裁決只能向受理申請執行人申請的法院提出,即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A項錯誤。根據《仲裁法》第58條第2款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后,必須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B項錯誤。根據《仲裁法》第58條第3款的規定,人民法院認定仲裁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裁定撤銷。C項正確。《仲裁法》第60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撤銷裁決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撤銷裁決或者駁回申請的裁定。”據此,人民法院對撤銷裁決的申請人有兩種處理方式:裁定撤銷裁決或裁定駁回申請,而不得對當事人權利義務作出裁決。D項錯誤。
5、甲公司從乙公司購得一批水泥,雙方約定因合同發生糾紛交由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買方對水泥質量有異議的,必須在收到貨物后7日內向賣方提出。甲公司收到貨物后,在異議期內沒有提出異議。后甲公司又將水泥賣給了丙公司,丙公司在收到水泥后提出水泥不符合合同要求,遂向法院提起訴訟。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可以將乙公司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B、如果甲、乙公司之間沒有仲裁協議,就可以將乙公司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C、即使甲、乙公司之間沒有仲裁協議,也不能將乙公司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D、乙公司是否參加訴訟,由乙公司自己決定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是指對當事人之間爭議的訴訟標的沒有獨立的請求權,但是與案件處理結果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因而參加到他人已經開始的訴訟中的第三人。在本案中,因為甲公司在收到貨物后,沒有在法定期間內提出異議。屬于“產品質量糾紛案件中,案件中的當事人未在規定的質量異議期內向其提出異議的人”。因此,對于甲、丙之間的訴訟,乙公司不能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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