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可以要求A公司賠償名貴蘭花被折斷造成的損失
B.甲可以要求A公司承擔沒有履行搬運任務的違約責任采集者退散
C.路人E可以要求甲、C以及D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D.甲可以就丟失掌上電腦的損失要求A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請問C為什么構成共同危險行為,甲、C以及D沒有實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呀,只是吵架。謝謝!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解答]甲與C、D在爭吵中,不知誰將陽臺上的花盆碰下砸傷E,由于不知侵權人是誰,這屬于:共同危險行為。共同危險行為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行為人,共同實施了侵害他人的危險行為,:造成了損害后果,但不能準確認定誰為加害人的情況。共同危險行為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選項C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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