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短裙挺进太深了h女友,国产亚洲精品久久777777,亚洲成色www久久网站夜月,日韩人妻无码精品一区二区三区

您現在的位置:233網校>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卷二>商法

國家司法考試商法精講第八章海商法第三節

來源:233網校 2010年6月23日

  一、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概念和種類

  (一)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概念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收取運費,負責將托運人托運的貨物經海路由一港運至另一港的合同。

  (二)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種類

  根據不同標準,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可以分成以下不同的種類:

  1、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利國內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來源:考的美女編輯們

  這是根據裝卸港口的位置不同進行的劃分。在同一國家不同港口之間的運輸是國內貨物運輸,又稱為“沿梅貨物運輸”;而將貨物從一國港口運往另一國港口的是國際貨物運輸。在我國,兩種合同中使用的運輸單據不同,適用的法律也不同。

  2、班輪運輸合同和租船運輸合同

  這是根據合同形式不同進行的劃分。按照固定的船期表、固定的港口掛靠順序有規律進行的運輸是班輪運輸。班輪運輸中通常以提單作為口頭或書面訂立的運輸合同的證據。不是按照固定的時間和航線,而是按出租人與承租人專門商定的條件進行的運輸是租船運輸。租船運輸中雙方締結的是租船運輸合同。(注:常見的租船合同包括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船三種形式。但我國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中只包括了航次租船合同,而將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船合同一起規定在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中)。

  3、散貨運輸合同、件雜貨運輸合同和集裝箱貨運輸合同采集者退散

  這是根據承運貨物不同進行的劃分。所謂散貨是指貨物在裝運以前沒有進行包裝,而是直接裝載在船上的通艙或貨艙隔成的小艙中的貨物,如谷物、糖、油等。所謂件雜貨是指包裝成件或本身是可計數的貨物,如一箱衣物、一輛汽車等。所謂集裝箱貨是指裝載在集裝箱這種新型的包裝運輸工具中的貨物。

  二、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訂立和解除

  (一)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訂立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由承運人與托運人磋商訂立,訂立的過程也分為要約和承諾。在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中,發出要約的可能是承運人,也可能是托運人。承運人發出要約稱為攬貨,托運人發出要約則稱為租船定艙。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可以口頭訂立,也可以書面訂立。但航次租船合同應當書面訂立。電報、電傳和傳真具有書面效力

  (二)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解除考試大論壇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訂立后,可能因法定或當事人約定而解除。海商法規定了以下三種合同解除的情況

  1、船舶在裝貨港開航前,托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托運人應當向承運人支付約定運費的一半;貨物已經裝船的,并應當負擔裝貨、卸貨和其他與此有關的費用。

  2、船舶在裝貨港開航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歸責于承運人和托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負賠償責任。除合同另有約定外,運費已經支付的,承運人應當將運費退還給托運人;貨物已經裝船的.托運人應當承擔裝卸費用;已經簽發提單的,托運人應當將提單退回給承運人。

  3、船舶開航后,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歸責于承運人和托運人的原因致使船舶不能在合同約定的目的港卸貨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船長有權將貨物在目的港鄰近的安全港口或者地點卸載,視為已經履行合同。但船長決定將貨物卸載的,應當及時通知托運人或者收貨人,并考慮托運人或者收貨人的利益。

  三、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一)承運人的責任采集者退散

  1、承運人的最低法定義務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中,承運人有四項必須承擔的義務,即適航、管貨、不做不合理繞航和應托運人請求簽發提單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條款不能減輕或免除這四項義務,否則該條款無效,但運輸合同可以再增加承運人的其他義務。因此,這四項義務被稱為“承運人的最低法定義務”。

  (1)適航義務要求承運人在開航之前和開航當時,適當檢查和配備船舶,使船舶處于適于航行的正常狀態,能夠安全收受、載運和保管貨物。

   (2)管貨義務要求承運人在接收貨物后,應當妥善地、謹慎地裝載、搬移、積載、運軸、保管、照料和卸載所運貨物。

   (3)繞航是指船舶有意脫離約定的或者習慣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線。航線的選擇事關運輸安全,因此不繞航是承運人的基本義務。但船舶在海上為救助或者企圖救助人命或者財產而發生的繞航,或者其他合理繞航,不屬于違反承運人義務的行為。

  (4)簽發提單。承運人的第四項法定義務是應托運人請求簽發提單。這項義務存在的前提是,托運人適時地提出了簽發提單的請求。托運人沒有請求,則無須簽發提單。

  2、承運人的最高法定免責考試大論壇

  與承運人的基本法定義務相對應,海商法規定了12項承運人的法定免責事由。由于這些法定免責是承運人能享受的最多免責,運輸合同只能減少,不能增加,否則無效,因此,又被稱為“承運人的最高法定免責”。這12項法定免責事由是:

  (1)船長、船員、引航員或者承運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駕駛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過失;

  (2)火災,但是由于承運人本人的過失所造成的除外;

  (3)天災,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險或者意外事故;

  (4)戰爭或者武裝沖突;

  (5)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行為、檢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6)罷工、停工或者勞動受到限制;

  (7)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圖救助人命或者財產;

  (8)托運人、貨物所有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的行為;

  (9)貨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10)貨物包裝不良或者標志欠缺、不清;

  (11)經謹慎處理仍末發現的船舶潛在缺陷;

  (12)非由于承運人或者承運人的受啟人、代理人的過失造成的其他原因。

  以上第,(1)項的免責又被稱為“航行過失免責”,具體又分為”駕駛過失免責”和“管船過失免責”兩種。

  駕駛過失,指在采取船舶移動措施時判斷錯誤導致損失,如船長、船員疏于了望,致使船舶觸礁、擱淺、與他船相撞等。

  管船過失,指船舶航行中欠缺對于船舶應為之注意,如船長、船員忘記給鍋爐加水,應該通風的時候沒有打開通風設備等。航行過失免責的規定使承運人在有過失的情況下仍然可以免除責任,是一種非常特殊的免責規定,是為了照顧海上特殊風險而設。承運入除此以外的其他責任都是過失責任,因此海上貨物運輸中承運人的責任被稱為“不完全的過失責任制”。

  3、承運人的單位賠償責任限制

  承運人對貨物滅失或者損壞的賠償限額,按照貨物件數或者其他貨運單位數計算,每件或者每個其他貨運單位為666.67計算單位,或者按照貨物毛重計算,每公斤為2計算單位,以二者中限額較高的為準。

  遲延交付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限額,為遲延交付的貨物的運費數額。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和遲延交付同時發生的,承運人的賠償責任限額適用一般貨物滅失或損壞的賠償限額。

  兩種情況下不適用責任限制。一是有特約。如果托運人在貨物裝運前已經申報貨物的性質和價值,并在提單中載明的;或者橇運人與托運人已經另行約定高于法定的賠償限額的,則應按提單所載或雙方約定的標準進行賠償。二是權利喪失。如果經證明,貨物的滅失、損壞或遲延交付是承運人故意或明知可能造成損失而輕率地作為或者不作為造成的,承運人不得援引限制賠償責任的規定。

  4、承運人的責任期間

  承運人的責任期間分為兩種。對集裝箱裝運的貨物的責任期間,是從裝貨港接收貨物起至卸貨港交付貨物時止,貨物在承運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間。對非集裝箱裝運的貨物的責任期間,是從貨物裝上船時起至卸下船時止,貨物處于承運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間。在責任期間發生貨物滅失或損壞,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承運人應當負賠償責任。

  5、遲延交付的責任

  所謂遲延交付,是指貨物未能在明確約定的時間內,在約定的卸貨港交付。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除法律規定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的情形外,由于承運人的過失,致使貨物因遲延交付而滅失或者損壞的,承運人應當負賠償責任。即使貨物沒有滅失或者損壞,但貨物因遲延交付而遭受經濟損失的,承運人仍然應當負賠償責任。

  如果承運人未能在明確約定的時間屆滿60日內交付貨物,有權對貨物滅失索賠的人可以認為貨物已經滅失。

  6、承運人與實際承運人的責任分擔

  承運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義與托運人訂立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人。

  實際承運人,是指接受承運人委托,從事貨物運輸或者部分運輸的人,包括接受轉委托從事此項運輸的其他人。

  如果承運人將運輸的部分或全部委托給實際承運人履行,承運人仍須按照法律規定對全程運輸負責。對實際承運人承擔的運輸,承運人應當對實際承運人的行為或者實際承運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受委托的范圍內的行為負責。但如果在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中已經明確規定丁特定部分的運輸由特定實際承運人承擔,合同可以同時規定,承運人對這一部分運輸期間貨物的事故不負責任。

  實際承運人對自己實際履行的運輸負責。海商法中對承運人責任的規定,適用于實際承運人。承運人承擔海商法未規定的義務或者放棄海商法賦予的權利的任何特別協議,未經實際承運人書面明確同意,對實際承運人不發生效力。

  承運人與實際承運人都負有賠償責任的,應當在此項責任范圍內負連帶責任

  (二)托運人的責任考試大論壇

  托運人是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義或者委托他人為本人與承運人訂立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人,或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義或者委托他人為本人將貨物交給與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有關的承運人的人。根據《海商法》的規定,托運人有以下義務和責任

  1、支付運費。托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金額和方式等向承運人支付運費,這是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下托運人最基本的義務。

  托運人與承運人也可以約定運費由收貨人支付。但是,這種約定應當在運輸單證中載明。

  2、包裝貨物并申報貨物資料。托運人托運貨物,應當以正常的或習慣的方式妥善包裝,使貨物在通常的照管和運輸條件下能夠避免絕大多數輕微的損害。如果貨物包裝不良或者標志欠缺、不清,由此引起貨物本身的滅失或損壞,承運人可免除對托運人的賠償責任。但如果貨物的這些不良狀況引起其他貨主的損失,承運人應該負責賠償,然后再向托運人追償。

  托運人在交付貨物時,應將貨物的品名、標志、包數或者件數、重量或者體積等相關資料申報給承運人。托運人必須保證其申報的資料正確無誤,托運人對申報不實造成的承運人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3、辦理貨物運輸手續。托運人應當及時向港口、海關、檢疫、檢驗和其他主管機關辦理貨物運輸所需要的各項手續,并將已辦理各項手續的單證送交承運人;因辦理各項手續的有關單證送交不及時、不完備或者不正確,使承運人的利益受到損害的,托運人應當負賠償責任。

  4、托運危險品的責任。托運人托運危險貨物,應當依照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的規定,妥善包裝,作出危險品標志和標簽,并將正式名稱和性質以及應當采取的預防危害措施書面通知承運人。沒有通知會導致兩項嚴重后果。首先,承運人不對任何滅失或損壞負責;其次,托運人在承運人因此遭受損失時還應負責賠償。這樣的后果不要求托運人有過失,因此是過失責任原則的一個例外。

  即使托運人盡到了通知義務,而且承運人明確同意裝運危險品,但承運人在承運的危險貨物對于船舶、人員或者其他貨物構成實際危險時,仍然可以將貨物卸下、銷毀或者使之不能為害,而不負賠償責任。但危險貨物仍負有分攤共同海損的義務。

  (三)貨物交付

  1、貨物交付的形式。承運人交付貨物的形式包括實際交付和象征性交付。實際交付是直接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或其指定的人。象征性交付是在特定情況下,如卸貨港無人提取貨物或者收貨人遲延、拒絕提取貨物時,將貨物置于一個適當的場所并通知收貨人領取而視為完成了交付。

  兩種交貨方式中,實際交付是一般原則,象征性交付是例外情況,即在實際交付不可能時才能采用象征性交付。

  2、檢查貨物和通知。收貨人從承運人處收取貨物時,有義務對貨物進行檢查。如果貨物處于不良狀態,則應及時用書面通知承運人。如果貨物的滅失或損害是顯而易見的,通知應當場作出。如果不是顯而易見的,應該在貨物交付的次日起連續7日內作出。如果是集裝箱裝運的貨物,應該在交付的次日起連續15日內作出。對不通知的制裁是,初步認定交付的貨物處于良好狀態,對于貨物在交付時的狀態與提單記載不一致的原因的舉證責任由承運人轉至收貨人。但是如果貨物交付時,收貨人已經會同承運人對貨物進行了聯合檢查或檢驗的,則無須就已經查明的滅失或損壞的情況提交書面通知。

  承運人和收貨人都可以在目的港交接貨物前申請檢驗機構對貨物狀況進行檢驗,要求檢驗的一方應當支付檢驗費用,但有權向造成貨物損失的責任方追償。在對貨物進行檢驗時,承運人和收貨人雙方應當相互提供合理的便利條件。

  如果是遲延交付,收貨人必須自交貨次日起連續60日內提出遲延交付造成經濟損失的書面通知,否則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

  3、留置貨物。應當向承運人支付的運費、共同海損分攤、滯期費和承運人為貨物墊付的必要費用以及應當向承運人支付的其他費用沒有付清,又沒有提供適當擔保的,承運人可以在合理的限度內留置其貨物。

  承運人留置貨物的前提是貨物在其控制之下。如果貨物已經脫離其控制則不能再主張留置,但貨物并不一定要留在船上,如果貨物卸下后存于承運人的倉庫或能控制的第三方倉庫,則仍能被留置。

  承運人只能留置債務人的貨物。由于運輸途中的貨物可能發生轉賣,因此,承運人行使貨物留置權時必須查清貨物的所有權人是否是債務人,否則可能因錯誤留置而承擔責任。

相關閱讀
主站蜘蛛池模板: 新余市| 潜江市| 那曲县| 虎林市| 剑河县| 南漳县| 图片| 长兴县| 云龙县| 北安市| 富民县| 社会| 武冈市| 财经| 正宁县| 静安区| 玉环县| 分宜县| 靖州| 阿图什市| 垦利县| 梓潼县| 青海省| 黔东| 彝良县| 海淀区| 神池县| 和平县| 南平市| 枞阳县| 武城县| 青海省| 龙江县| 民勤县| 阳朔县| 萝北县| 长岛县| 谷城县| 容城县| 潮州市| 阳春市|
登錄

新用戶注冊領取課程禮包

立即注冊
掃一掃,立即下載
意見反饋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