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太平天國重要刑事立法————《太平刑律》。
115.洪仁王干制定《資政新篇》————是依照西方資產階級國家的一部法律。要求發展近代經濟的主張具有進步意義。
116.太平天國實行嚴刑峻法————如點天燈、五馬分尸、樁沙、剝皮等。
117.太平天國制定的男女平等的婚姻法————
1.頒布結婚證書叫“合輝”或“龍鳳合輝”;
2.實行一夫一妻制。
118.1911年武昌起義后南京臨時政府公布臨時憲法————《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
119.1912年臨時大總統孫中山公布————《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來源:考試大
120.《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主要內容————
1.根據孫中山民權主義學說,規定中華民國為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
2.為了防止帝國主義的侵略,規定了中華民國領土的范圍;
3.根據資產階級三權分立的原則,規定中華民國的政治制度;
4.依據資產階級民主自由原則規定了人民的權利義務。
5.規定保護私有財產,發展資本主義經濟的原則。
121.《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主要特點————
1.限制袁世凱的權力,規定實現內閣制;
2.為了加強對袁世凱的監督,進一步擴大參議院的權力;
3.為了防止袁世凱破壞臨時約法,規定了嚴格的修改程序;
4.增加“人民”一章。
122.《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意義————臨時約法是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產物,是資產階級憲法性質的文獻,它宣告封建君主專制制度的滅亡,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的誕生。從此,使民主共和的觀念深入人心,臨時約法不僅具有反對封建君主專制制度的意義,而且也寓意含有反對帝國主義侵略反對民族分裂的作用。臨時約法主要缺點是沒有規定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綱領,沒有解決農民的土地問題,因此它不能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
123.1913年中華民國通過《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又名“天壇憲草”
124.1912年袁世凱復辟帝制————制定了《中華帝國憲法草案》
125.《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法制史上有名的“賄選憲法”(“曹錕憲法”)。
126.國民黨政府的基本法律制度————制成法《六法全書》。
127.《中華民國憲法》內容————
1.標“民主共和國”之名,實蔣介石獨裁之實;來源:考試大
2.打著“平均地權”、“節制資本”的幌子,保護四大家族官僚壟斷集團和地方階級的利益;
3.抄襲資本主義國家的憲法原則,標榜虛偽的民主自由權利。
其憲法的實質,“人民無權,獨夫集權”。
128.1927年國民黨政府設立“特種刑事法庭”————為了屠殺共產黨員及愛國民主人士,判決不得上訴或者是抗告,是典型的法西斯的審判方式。
129.一九三一年工農民主政權制定《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我國歷史上以確保勞動人民當家作主為目的的第一部憲法性文獻。
130.《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的歷史意義和主要特點————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制定的第一部憲法性的文獻。它首先以憲法的形式確認了勞動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和人民民主權利,揭開了我國憲法史的新篇章;它將已經取得的革命成果,用立法形式確認下來,同時指出了今后的奮斗目標和各項施政方針。所有這些對促進全國革命運動的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131.土地革命前期的土地法《井崗山土地法》————
1.沒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沒收地主的土地;
2.土地所有權屬于政府,農民只有使用權;
3.禁止土地買賣。
132.1931年中華工農兵蘇維埃制定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土地革命后期影響最大、實施區域最廣、適用時間最長土地法。主要內容有:
1.徹底廢除封建土地剝削制度;
2.明確規定了對于沒收土地財產的分配方法;
3.關于土地所有權問題它規定了“土地與水利的國有”
133.抗日民主政權的施政綱領————是在中國共產黨新民主主義共和國理論和抗日民主統一戰線方針的指導下制定的,是人民民主政權比較成熟的憲法性的文獻。有以下特點:
1.在政治上,實行了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原則;
2.在經濟上,實行了調解各階級之間利益、協調各種經濟成份發展的原則;
3.在民主與法制建設方面,作出了更系統更成熟的規定。來源:考試大
134.馬錫五的審判方式————邊區革命司法制度的縮影。
135.新民主主義土地法————五四指示
136.1947年,通過中國土地法大綱,主要內容————
1.規定徹底廢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剝削的土地制度;
2.規定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
3.規定保護民主工商業的發展;
4.規定設立人民法庭。刑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