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損害理論和社會重建理論
社會損害理論著重討論的是,有時老年人一些正常的情緒反應會被他人視為病兆而作出過分的反應,從而對老人的自我認知帶來損害。例如,因患老年病而健康受損的老人,詢問子女自己是否應該搬過去與其同住。這種詢問就很可能被子女視為老人無能力再作處任何決定的表現,從此凡事處處為老人作決定。這種關心久而久之就會對老人產生一種消極暗示,讓老人覺得自己的確缺乏能力而把一切決定權都交給子女。也就是說,接受消極標志的老人隨后會進入消極和依賴的地位,喪失原先的獨立自主能力。現實生活中有太多的案例表明,對老年人的過分關心導致老年人認為自己無用的錯誤認知,從而對老年人的身心帶來損害。這一理論對老年社會工作者具有深刻的啟示意義,它至少告訴我們,有些所謂的老人問題大多是被標定的結果,也是老年人自己受消極暗示所產生的連鎖反應,因此,在幫助老年人的過程中,不僅要切實地幫助老人解決實際問題,同時也需要協助老人增強信心和提升能力。
社會重建理論就是意在改變老年人生存的客觀環境以幫助老年人重建自信心。社會重建理論的基本模式是:第一階段:讓老人了解到社會上現存的對老年人之偏見及錯誤觀念。第二階段:改善老年人的客觀環境,通過提倡政府資助的服務來解決老年人的住房、醫療、貧困等問題。第三階段:鼓勵老人的自我計劃、自我決定,增強老人自我解決問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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