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師資格考試中,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是一個重要考點,主要以選擇題的形式考察。通過對歷年真題的分析,它的命題點主要集中在其性質和內容。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掌握這帖子的內容就可以啦,不再需要看其他的了。
一、定義(簡單了解)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包含兩方面的含義:
(1)以豐富學生的直接經驗和培養學生的綜合探究能力為目的;
(2)綜合實踐活動的基本方式是面向社會生活,探究學習。
二、性質(理解,但不需要識記)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是國家規定的必修課(從小學到高中),屬于三級管理的課程,兼有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的特征。
(1)實踐性。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主要是以活動的形式展開。
(2)開放性。綜合實踐活動課程關注學生在這一過程中獲取豐富多彩的學習體驗和個性化的表現。
(3)生成性。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注重課程的預設性與生成性之間的關系,讓學生在實踐中不斷深化對知識的理解。
(4)自主性。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從學生的興趣愛好出發,注重學生的主體性。
三、內容(理解+記憶)
小試牛刀
小學開設的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屬于( )。①國家課程②地方課程③必修課程④選修課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屬于國家的必修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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