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記憶
1、什么是記憶?記憶是人腦對過去經驗的保持和再現。
2、記憶的種類:形象記憶、情景記憶、語義記憶、情緒記憶、運動記憶。
3、記憶的生理機制:記憶機能定位說,記憶機能整體說,記憶分子說。
4、記憶的過程:識記——保持——再現。
5、識記的種類:無意識記和有意識記、意義識記和機械識記
6、影響識記的因素:識記的目的、學習態度、材料的性質和數量、對材料的理解程度、識記的方法(整體識記法、部分識記法和綜合識記法。)
7、保持的特征:在質的方面,記憶內容中不甚重要的趨于消失,重要的部分得到很好的保持;在量的方面,會出現記憶恢復現象。記憶恢復是指在一定條件下,主體學習后過幾天的保持量比剛學習完立即測得的保持量要高的特殊現象。
保持:是指人的知識經驗在人腦中的貯存和鞏固的過程。
記憶恢復現象:在一定的條件下,主體學習后過幾天的保持量比學習后立即測得的保持量要高的記憶現象。
這一現象在對有意義材料的記憶時尤為明顯。它是由美國心理學家巴拉德在1913年發現的。
遺忘:隨著時間的推移,識記材料的保持量逐漸減少,其中一部分會回憶不起來或發生錯誤的現象。注意:是不能回憶和回憶錯誤兩種情況。遺忘分為暫時性遺忘和永久性遺忘。暫時性遺忘又稱舌尖現象(TOT,TIP-OF-THE-TONGUE)
保持量的測量:(四種方法)
1、再認法:
保持量=(認對數-認錯數)/呈現材料的總數
2、回憶法:
保持量=正確回憶的項目數-原來識記的項目數
3、再學法:
保持量=(初學的次數或時間-再學的次數或時間)/初學的次數或時間
4、重構法:
在測量中,先向被試呈現按一定順序排列的一些刺激,然后打亂這些刺激,
要求被試按照原來的順序進行重構。成績以排對的順序數來計算。
8、保持量的測量:再認法、回憶法、再學法、重構法。
9、記憶保持曲線及其意義
10、遺忘是指識記過的內容不能再認與回憶或錯誤的再認與回憶。
11、影響保持的因素
(1)識記材料的意義和作用
(2)學習程度
(3)識記材料的數量
(4)識記材料的序列位置。
12、遺忘的原因的理論:
(1)記憶痕跡衰退說
(2)記憶干擾抑制說
(3)動機性遺忘說
13、回憶:指過去經驗的事物不在面前,能在頭腦中重新呈現并加以確認的記憶過程。回憶不是對過去形成的映象的機械恢復,還包括大腦對記憶材料的加工和重組。
14、聯想:回憶常常會以聯想的形式出現。聯想是指當在空間和時間上相繼出現或同時出現時,在外部特征和意義上相近或相反的事物,反映在人腦中建立聯系并留下印記,以后當其中一個事物出現,就會在頭腦中引出另外一個與之相聯系的事物的心理現象。一般分為接近聯想(時空上的接近)、對比聯想(相反的性質或特點)、類似聯想(相似的性質或特點)和因果聯想(有內在關系的結果)。
15、記憶系統:感覺記憶——短時記憶——長時記憶。
16、從信息加工的觀點來看,記憶就是人腦對輸入的信息進行操作或加工即進行編碼、貯存,以后在一定條件下加以提取的過程,人可被視為一個信息的接收器、加工器和提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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