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提議邀請某國有企業作為有限合伙人加入合伙企業
B.乙要求作為普通合伙人以勞務作價出資
C.丙建議企業名稱為××有限合伙公司
D.丁認為貨幣出資沒有比例限制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有限合伙企業的設立。有限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有限合伙”的字樣,而不能標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等字樣。
十五、有限合伙企業的事務執行
1.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
2.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1)參與決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3)參與選擇承辦有限合伙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4)獲取經審計的有限合伙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5)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閱有限合伙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6)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向有責任的合伙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
(7)執行事務合伙人怠于行使權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為了本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8)依法為本企業提供擔保。
【考題】李某為一有限合伙企業中的有限合伙人,根據新頒布的《合伙企業法》的規定,李某的下列行為中,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2007年考題)
A.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B.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C.參與決定普通合伙人入伙
D.依法為本企業提供擔保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有限合伙企業的事務執行。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人不執行企業事務,不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因此選項B的說法不符合規定。
3.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為普通合伙人并與其交易的,該有限合伙人對該筆交易承擔與普通合伙人同樣的責任。
4.有限合伙企業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注意:普通合伙企業也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而且不允許合伙協議另有約定。
5.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也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六、有限合伙企業的財產出質與轉讓
有限合伙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十七、有限合伙人(個人)的債務清償
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伙人可以以其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有限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