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無需經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質
B.經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質
C.未經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質的,其行為無效
D.未經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質的,按退伙處理
[答案]BC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合伙企業財產。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例題】甲、乙、丙開辦一普通合伙企業,后甲與丁約定將合伙企業中甲的財產份額全部轉讓給丁。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丁自然取得合伙企業中甲的財產份額
B.如乙、丙同意,丁依法取得合伙人的地位
C.如乙、丙不同意丁入伙,必須購買甲的財產份額
D.合伙企業應清算,丁分得甲應得財產份額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合伙企業的有關規定。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本題中的丁)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八、合伙事務執行
事務執行:
1.全體合伙人都享有對外事務的執行權。
2.可以有部分合伙人或委托一人行使對外的事務執行權。
3.可以聘任、委托的方式聘請外人對合伙事務進行管理。管理人不能是合伙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需要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對內要以有約定,對外沒有約束力。
1.合伙企業的事務執行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事務,也可以委托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2.委托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由于合伙企業的人合性質,許多重要事項都要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