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監事會的組成
(1)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3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2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不得低于1/3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注意:對于不設監事會的,不存在職工代表的問題。
(2)監事會設主席1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1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3)監事的任期每屆為3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2.監事會的職權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3.監事會的決議
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另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例題】新成立的甲有限責任公司內部就成立公司監事會發生爭議,下列說法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
A.甲公司若經營規模較大,則應當設立監事會,且其成員不得少于3人
B.甲公司的監事會應當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組成
C.監事的任期每屆為4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D.甲公司的董事、經理和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甲公司的監事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故C錯誤。
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高于普通有限公司,并且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不允許分期繳納)。
2.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例題】張某出資設立了A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張某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設立另外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但是張某可以用A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義再設立B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注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并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
4.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作出應由股東會作出的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名后置備于公司。
5.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6.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