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
(一)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程序
1.制定公司章程。
2.股東繳納出資。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
3.申請設立登記。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后,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