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 6 500 000
——資本化支出 5 000 000
貸:原材料 6 000 000
應付職工薪酬 3 000 000
銀行存款 2 000 000
累計攤銷 500 000
(2)2007年12月31日,該項新型技術已經達到預定用途
借:管理費用 6 500 000
無形資產 5 000 000
貸: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 6 500 000
——資本化支出 5 000 000
三、無形資產的初始計量
(一)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
(二)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產的初始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信用期間內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計入當期損益。
(三)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其成本包括自滿自足無形資產確認條件后至達到預定用途前所發生的支出總額,但是對于以前期間已經費用化的支出不再進行調整。
(四)投資者投入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需要注意的特殊問題:
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通常應當按照取得時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確認為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用于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筑物時,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不與地上建筑物合并計算其成本,而仍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
但是,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于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關的土地使用權的價值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企業外購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價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權以及建筑物的價值的,則應當對實際支付的價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價值相對比例)在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之間進行分配;如果確實無法在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之間進行合理分配的,應當全部作為固定資產,按照固定資產確認和計量的原則進行處理。
【例4—3】20×6年1月1日,A股份有限公司購入一塊土地的使用權,以銀行存款轉賬支付90 000 000元,并在該土地上自行建造廠房等工程,發生材料支出100 000 000元,工資費用50 000 000元,其他相關費用100 000 000元等。該工程已經完工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假定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50年,該廠房的使用年限為25年,兩者都沒有凈殘值,都采用直線法進行攤銷和計提折舊。為簡化核算,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
本例中,A公司購入的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為50年,表明它屬于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因此,應將該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分別作為無形資產和固定資產進行核算,并分別攤銷和計提折舊。
A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支付轉讓價款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90 000 000
貸:銀行存款 90 000 000
(2)在土地上自行建造廠房
借:在建工程 250 000 000
貸:工程物資 100 000 000
應付職工薪酬 50 000 000
銀行存款 100 000 000
(3)廠房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借:固定資產 250 000 000
貸:在建工程 250 000 000
(4)每年分期攤銷土地使用權和對廠房計提折舊
借:管理費用 1 800 000
制造費用 10 000 000
貸:累計攤銷 1 800 000
累計折舊 10 0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