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是一項很重要的資產,在近年考題當中均有所體現。本章在05、06年的試題中均在10分以上,07年本章在客觀題中相對少一些,但在綜合題中有所體現。本章屬于比較重要的一章。
本章主要講三節內容:
第一節 固定資產的確認和初始計量
第二節 固定資產的后續計量
第三節 固定資產處置
第一節 固定資產的確認和初始計量
一、固定資產的概念及確認條件
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
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持有目的);
2.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
固定資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①與該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②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具體應用
企業購置的環保設備和安全設備等資產,它們的使用雖然不能直接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但是有助于企業從相關資產中獲得經濟利益,或者將減少企業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出,因此,對于這些設備,企業應將其確認為固定資產。
構成固定資產的各組成部分(如采用一攬子方式購入的生產線等),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壽命或者以不同的方式為企業提供經濟利益,從而適用不同的折舊率或者折舊方法,此時,企業應將其各組成部分單獨確認為單項固定資產。
企業擁有的備品備件和維修設備通常確認為存貨,但某些備品備件和維修設備需要與相關固定資產組合發揮效用,例如民用航空運輸企業的高價周轉件,應當確認為固定資產。
三、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
(一)外購固定資產
1.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直接借記“固定資產”,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即可。
對于購入固定資產時發生的增值稅問題,按照教材不考慮東北地區可以抵扣增值稅的問題,統一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即可。
2.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例3—2】2007年2月13日,乙公司購入一臺需要安裝的機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設備價款為260 000元,增值稅稅額為44 200元,支付的裝卸費為3 000元,款項已通過銀行轉賬支付;安裝設備時,領用原材料一批,其賬面成本為24 200元,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購進該批原材料時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4 114元;應支付安裝工人薪酬4 800元。假定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
乙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支付設備價款、增值稅、裝卸費合計為307 200元(260 000+44 200+3 000)
借:在建工程 307 200
貸:銀行存款 307 200
(2)領用本公司原材料、支付安裝工人薪酬等費用合計為33 114元(24 200+4 114+4 800)
借:在建工程 33 114
貸:原材料 24 2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4 114
應付職工薪酬 4 800
(3)設備安裝完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結轉成本340 314元(307 200+33 1 14)
借:固定資產 340 314
貸:在建工程 340 314
3.以一筆款項購入多項沒有單獨標價的固定資產
應按照各項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比例對總成本進行分配,分別確定各項固定資產的成本。
【例3-3】2007年4月1日,甲公司為降低采購成本,向乙公司一次購進了3套不同型號且具有不同生產能力的設備A、B和C。甲公司為該批設備共支付貨款7 800 000元,增值稅稅額1 326 000元,包裝費42 000元,全部以銀行存款支付。假定設備A、B和C均滿足固定資產的定義及其確認條件,公允價值分別為2 926 000元、3 594 800元、1 839 200元;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