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支付
1.貸款人受托支付的含義
貸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貸款人在確認借款人滿足貸款合同約定的提款條件后,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通過借款人賬戶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貸款人受托支付是實貸實付原則的主要體現方式,最能體現實貸實付的核心要求,也是控制貸款用途、保障貸款資金安全的有敦手段。同時,貸款人受托支付也有利于保護借款人權益,借款人可以在需要資金時才申請提款,無須因貸款資金在賬戶閑置而支付額外的貸款利息,也不必為了維護與銀行的關系而保留一定的貸款余額。當然,受托支付也要求借款人必須誠實地向貸款人申請貸款并按照所申請的用途使用貸款,不能再隨意使用貸款資金。
2.明確受托支付的條件
因為銀行貸款涉及面廣,企業規模和行業各異,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客戶群也存在一些差別,較難適用一個統一的標準。《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貸款人應根據借款人的行業特征、經營規模、管理水平、信用狀況等因素和貸款業務品種,合理約定貸款資金支付方式及貸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額標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動資金貸款,原則上應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一是與借款人新建立信貸業務關系且借款人信用狀況一般;二是支付對象明確且單筆支付金額較大;三是貸款人認定的其他情形。
同時《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了固定資產貸款必須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的剛性條件:對單筆金額超過項目總投資5%或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貸款資金支付,應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在實際操作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依據這些監管的法規要求審慎行使自主權。
3.受托支付的操作要點
?。?)明確借款人應提交的資料要求
在受托支付方式下,銀行業金融機構除須要求借款人提供提款通知書、借據外,還應要求借款人提交貸款用途證明材料。
借款人應逐筆提交能夠反映所提款項用途的詳細證明材料,如交易合同、貨物單據、共同簽證單、付款文件等。
此外,借款人還應提供受托支付所需的相關業務憑證,如匯款申請書等。(2)明確受托支付審核要求
①借款人所填列賬戶基本信息是否完整。
?、诜趴詈藴是闆r。確認本筆業務或本次提款是否通過放款核準。對尚未完成放款核準的,應跟蹤核準進度及最終結果。
?、圪Y金用途。審查借款人提交的貸款用途證明材料是否與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金額等要素相符合;審查提款通知書、借據中所列金額、支付對象是否與貸款用途證明材料相符。
?、芷渌枰獙徍说膬热?。(3)完善受托支付操作流程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制定完善的貸款人受托支付的操作制度,明確放款執行部門內部的資料流轉要求
和審核規則。對須由會計核算部門進行貸款發放和資金劃轉的,還應規范放款執行部門與會計核算部門之間資料傳遞要求,明確各自的職責,確保貸款資金發放到借款人賬戶后及時支付到借款人交易對象賬戶。
此外,針對實際操作中可能遇到的問題,貸款人應制定細化的操作計劃,明確貸款發放和支付流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種情形,如明確貸款支付后因借款人交易對象原因導致退款的,應及時通知借款人重新付款并審核;貸款支付后因貸款人自身等原因導致退款的,應根據錯賬處理的相關要求及時辦理再次支付等。
為提高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同時提高業務處理效率,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創造條件,通過計算機系統對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合規使用放款專戶
銀行業金融機構可與借款人約定專門的貸款資金發放賬戶,并通過該賬戶向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交易對象支付。
三、自主支付
1.自主支付的含義
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在確認借款人滿足合同約定的提款條件后,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發放至借款人賬戶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在把貸款人受托支付作為貸款支付的基本方式的同時,也允許借款人自主支付在一定范圍內存在。在實際操作中,需要注意兩個問題:首先,受托支付是監管部門倡導和符合國際通行做法的支付方式,是貸款支付的主要方式;自主支付是受托支付的補充。其次,借款人自主支付不同于傳統意義上的實貸實存,自主支付對于借款人使用貸款設定了相關的措施限制,以確保貸款用于約定用途。
2.自主支付的操作要點
?。?)明確貸款發放前的審核要求
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借款人提出提款申請后,貸款人應審核借款人提交的用款計劃或用款清單所列用款事項是否符合約定的貸款用途,計劃或用款清單中的貸款資金支付是否超過貸款人受托支付起付標準或條件。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方可允許借款人采用自主支付方式。(2)加強貸款資金發放和支付后的核查
貸后核查是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重要的環節。由于貸款人在放款前并未像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下詳細審查貸款資金用途,因此,貸款人應加強對貸款資金用途的后續跟蹤核查。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貸款發放后應要求借款人定期匯總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
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交實際支付清單,必要時還應要求借款人提供與實際支付事項相關的交易資料,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情況,具體包括:
①分析借款人是否按約定的金額和用途實施了支付;②判斷借款人實際支付清單的可信性;
③借款人實際支付清單與計劃支付清單的一致性,不一致的應分析原因;④借款人實際支付是否超過約定的借款人自主支付的金額標準;
?、萁杩钊藢嶋H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的貸款用途;
?、藿杩钊耸欠翊嬖诨麨榱阋幈苜J款人受托支付的情形;⑦其他需要審核的內容。
?。?)審慎合規地確定貸款資金在借款人賬戶的停留時間和金額
在實施過程中,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為延續以往實貸實存的做法,對借款人申請提職的自主支付金額未予以審慎測算,也不注意有關項目資本金比例要求的約束,有的甚至將半年或一年以上的借款人小額資金支付一次性發放至借款人賬戶,為貸款資金被挪用帶來風險隱患。允許借款人自主支付小額貸款資金,是出于兼顧風險控制與工作效率的考慮。
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
一是仍應遵從實貸實付原則,既要方便借款人資金支付,又要控制貸款用途;二是仍應遵守貸款與資本金同比例到位的基本要求,不得提前放貸。
因此,貸款人應審慎確定自主支付資金的金額和在借款人賬戶上的停留時間。
此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并不排斥貸款人對貸款資金用途的控制。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貸款人也可以與借款人協商采取措施,對貸款資金支付進行監督和控制。